113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
失智共照中心專業人員8小時基礎訓練課程
壹、說明:
失智症在疾病歷程與照顧過程中面臨很多問題,包含疾病治療、症狀處理、倫理問題、資源轉介,而失智症照顧是未來趨勢,若能提供適當照顧可以延緩病程及照顧壓力。希望藉由辦理此失智症課程,提升專業人員對失智症的相關知識及技能,運用於失智個案照顧,使其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貳、目的:
一、認識失智症之照護方式。
二、提升對失智症患者之照護技能。
三、藉由專業人員授課,可學習周全性的照護概念。
參、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肆、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失智共照中心
伍、課程地點: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號)醫療大樓9樓視廳講堂
陸、時間: 113年07月16日(星期二)
改至,113年09月10日(星期二) 早上08:00-下午17:20。(07:45開始報到)
柒、參加對象及人數:
對象:服務於醫療機構或地方政府長照中心之失智症、老人、長照、身心障礙領域之下列專業人員:
1.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社工、心理等專業人員
2.老人或長照相關學系畢業之實務工作者
3.未再他院上過重複課程
捌、報名人數及報名日期:總計70人,即日起開始報名至額滿截止。
玖、報名方式:以網路報名為主,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壹拾、 報名費用:免費。
壹拾壹、聯絡方式:豐原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04-25271180轉2173(梁專員)
壹拾貳、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00。
壹拾參、注意事項:
1.為維護學習成效,全程參與者才給予研習證書。若有遲到、早退、代簽,參加單堂課程不予認證。
2.本報名資料呈報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請填寫正確之聯絡資料。
3.課程中請配戴口罩,會議室內禁止飲食,學員請自備環保杯。
4.學員需全程參與課程始可領取研習證書,若無法全程參與則不予核發。
5.教育積分僅提供予當日課程全程參與者,以實際簽到為準,本課程長照積分、護理積分申請中,實際積分以學會審核後為主。
6. 課程若有任何變動,將於活動前發Email通知,並一併公布於Beclass報名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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