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思賢國民小學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照顧班簡章及報名表
壹、辦理依據:依據本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貳、實施對象:本校一~六年級學生,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
參、實施日期:預計自113年8月30日(五)起,至114年1月17日(五)
休業式前一天止。
肆、上課時段:
年級 | 課後照顧班上課時間 | 預估費用 | |
一二年級 | 下午班(16:00放學) | 週一三四五,12:00-16:00 | 9254元 |
傍晚班(17:40放學) | 週二,16:10-17:40 週一三四五,12:00-17:40 | 14994元 | |
星光班(18:30放學) | 週二,16:10-18:30 週一三四五,12:00-18:30 | 17864元 | |
三四年級 | 傍晚班(17:40放學) | 週三、週五,12:00-17:40 週一二四,16:10-17:40 | 10425元 |
星光班(18:30放學) | 週三、週五,12:00-18:30 週一二四,16:10-18:30 | 13295元 | |
五六年級 | 傍晚班(17:40放學) | 週三,12:00-17:40 週一二四五,16:10-17:40 | 7965元 |
星光班(18:30放學) | 週三,12:00-18:30 週一二四五,16:10-18:30 | 10835元 |
備註(實際行事曆屆時以學校公告為準):
(1) 113/8/30(五) 開學日當天,課後照顧班一併開課。
(2) 113/9/17(二) 中秋節放假一天。
(3) 113/10/10(四) 國慶日放假一天。
(4) 114/1/1(三) 元旦放假一天。
(5) 114/1/17(五) 課後班最後一天上課。
(6) 114/1/20(一) 休業式當天【無】課後班。
(7) 開課日、休業式、學費,皆為預估值。
(8) 依教育局規定,學費計算公式為:鐘點費*學期總節數÷0.7÷20(人)。
(9) 請家長務必準時於該班別之放學時間接回小孩。
(10) 冷氣收費月份為9、10月,按班級人數與時段,每位學生平均分攤。
收費計算公式:2.5度* 2台冷氣* 3.16元= 15.8元/1小時。
★補助條件、退費辦法及相關規定事項請翻面查看。
伍、補助條件與相關證明文件:
1. 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符合以下三項身份之學生,得免費參加本服務。
(1) 低收入戶 <113年度經由各區公所審核通過者,需繳交證明>
(2) 身心障礙手冊學生 <新核准者,需繳交證明>
(3) 原住民學生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中需有註明身份別,不需繳交證明>
2.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可部份補助) :
需備和兩條件,並於學期初繳納學費總額,經教育局核可後依補助金額比例統一退款。
經濟弱勢證明: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需繳交【113年度由國稅局開立之全戶所得證明(截至112年底收入資料),或社會局核發文件】。
教養弱勢證明: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等之戶籍謄本詳細版。
★ 弱勢兒少身份者,可認列為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資格,<需繳交社會局核發文件證明>。
申請第四類補助之學生請將上述證明文件備妥,於6月24日(一) 12:00前交至教務處課後班行政老師,逾時將無法申請補助。
陸、上課方式:
1. 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依規定不做學科課業輔導及超前進度之教學活動。
2. 為豐富課程內容,由班級授課老師視學生需要安排相關才藝課程、體能遊戲之教學活動。
柒、課後班注意事項:
1. 參加本課程應遵守校規及教師指導,若違反校規或屢勸不聽,違規記點達3點(含),下次報名課後照顧班,將列為候補資格;且學校課後班工作檢核小組代表共同召開會議並邀請家長出席,議決當期是否續留課後班,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品質及權益。
2. 記點說明之詳情如第三面,請家長詳閱後簽名,並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3. 請家長慎重考慮,報名期間至113年6月5日(三)截止,逾時報名若名額已滿,將列入候補名單,敬請見諒。
4. 課後班參加班別,僅提供簡章上之時段,並以整學期收費。已參加課後班之學生,若同時參加社團或校外課程,時間重疊部份無法辦理退費。
5. 退費說明(中途退出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
(1) 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113/10/17前)申請退費,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
(2) 開課後已逾學期三分之一(113/10/17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113/12/3前)申請退費,
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
(3) 開課後已逾學期三分之二(113/12/3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6. 經調查結束後,若參加人數未達【滿15人開班】之標準,得以同年級混合編班,或不予開班。
7. 參加課後班之學生,午餐可自理或自費參加學校中央餐廚,費用按學期計(學務處辦理)。開課後另開立繳費單(含學費、餐費及冷氣費)。
8. 如有疑問請於週一至週五10:30~17:40,電洽(02)-29980443#812教務處課後班行政老師。
新北市新莊區思賢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第一學期 課後照顧班學生注意事項
壹、目的:
1. 為提升學習效益,提供參加課後照顧班學生安全優質環境。
2. 學習自我管理,培養負責任的態度,建立良好的品德規範。
貳、辦理方式:
1. 課後班老師就學生違規行為予以記點;爾後在校期間也會多加予以學生輔導、關懷。
2. 記點通知紅單黏貼於學生聯絡簿上,告知家長,學生具體違規之行為與課後班老師處理方式,請學生家長瞭解學生違規情形並予以教導。
3. 學生行為表現違規記點達3點(含),下次報名課後照顧班,將列為候補資格;且學校課後班工作檢核小組代表共同召開會議並邀請家長出席,議決當期是否續留課後班,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品質及權益。
參、記點類別:
1. 不聽從老師指導,以肢體攻擊、推擠,導致他人受傷。
2. 使用不雅言語,或挑釁、慫恿同學造成衝突情形。
3. 進行危害個人、他人安全之行為。
4. 將他人物品占為己有。
5. 未經師長允許,擅自離開教室或校園。
6. 學生之行為與情緒已嚴重影響到同儕學習及班級秩序、危害自身安全、屢勸不聽,或無法正常溝通情形。
家長已詳閱完畢並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新北市新莊區思賢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參加課後照顧班報名回條
□ 願意參加
□ 不參加(仍需繳交回條)
班級:
座號:
姓名:
住家電話:
緊急第一連絡人 稱謂: 姓名: 手機:
緊急第二連絡人 稱謂: 姓名: 手機:
參加班別
□下午班(16:00放學)
★三四五六年級無下午班
□傍晚班
(17:40放學)
□星光班
(18:30放學)
身份別
一般 □自費生
前三類 □低收入戶學生 □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
第四類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請參考第一面第陸項)
請提供:經濟弱勢及教養弱勢證明,並於6/24 (一) 12:00前備齊資料,繳至教務處課後班行政老師,逾時將無法申請補助。
午餐方式
□參加學校中央餐廚,請勾選□葷食□素食(費用按學期另計)
□自理
回家方式
□自行走路回家 □家長接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詳閱簡章內容並同意以上注意事項。
家長簽章: 與學生關係: 日期:
請家長慎重考慮後詳填報名表,於113年6月5日(三)前交予班導收齊繳交至教務處課後班。
逾時報名若名額已滿,將列入候補名單,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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