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4月12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13年4月講義目錄
1.就服站推薦中高齡陸配至日商工作,部分工時級距加保遭
勞工終止契約,地院判公司勝高院採抵銷調解成立。
2.多年前車禍致多重腦神經功能障礙,申請職傷傷病給付遭拒
提行政訴訟,法院函詢榮總認定兩者有因果撤處。
3.家屬請求職災補償高院判非職業病,投保單位申報加保係
履行公法義務,加保於職業工會繳納保費公司應賠。
4.性騷擾被害人申訴行政刑事不成立,被申訴者提告屬權利
正當行使免賠,濫用性騷擾處理制度解僱合法兩案。
5.性工法案新竹縣政府處罰華立公司,雇主知悉性騷擾已有
補救措施撤處,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刑事判有罪兩案。
6.雇主招募僱用員工不得收取保證金,保全業要求簽立本票
擔保契約履行,訴願決定違反就服法分別處罰合法。
7.餐飲公司要求員工到職時簽立本票,雇主稱廚師處理過期
食材不當遭罰,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裁定無效。
8.要求確認強制險契約自始不存在爭議,申請人稱車輛未完成
過戶並非所有人,契約不成立為不當得利應退費評議案。
9.施工架工程人員估價會勘高處墜落亡,生前為債務人雇主
同意不參加社保等,調解成立同時處理新職保請求權實例。
10.酒後騎自行車掉落水溝受傷請求國賠案,公共設施欠缺採
無過失主義一審判應賠,二審稱酒駕有過失相抵鄉公所少賠實例。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日期:113年4月12日(星期五)時間:9時~16時
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亞洲廣場大樓)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大綱詳: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
網址:https://tilu.org/→課程資訊→讀書會
費用:季繳4200元、單次16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註:請自備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環保杯 (不提供紙杯、筷子)。
◎113年台北班時間地點:
04/12、05/10、06/14、07/12、08/09、09/13、10/11、11/08、12/13 (保險工會)
◎113年台中班時間地點:
04/19、05/17、06/21、07/19、08/16、09/20、10/18、11/15、12/20 (勞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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