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新北市
私立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113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費班第17期
招生簡章
一、依據:112年12月27日新北府衛高字第1122525122號公告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自辦計畫辦理。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四、核准字號:新北府衛高字第1130385026號
五、招生對象:年滿16歲以上,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者。
六、招生人數:正取30名,備取5名。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上班時間08:00-16:00),錄取額滿即不受理報名。
八、報名方式:
1.電話預約:86741338#118沈先生。
2.繳交文件:
a.「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b. 相片一張(2吋)
c.「勞工體檢及健康檢查同意書」
d.「最近三個月內地區級以上醫院之體檢表正本」(本項檢查內容應含一般勞工體檢項目外,另須加驗胸部X光、B肝炎表面抗原及抗體、皮膚病-疥瘡檢查、糞便檢查-阿米巴痢疾與桿菌性痢疾)
e.因應實習機構防疫與住民健康維護,仍請準備「疫苗注射卡(至少施打三劑)影本」
九、報名費用:每位8,600元。現金繳納。
十、上課地點及日期:核心課程50小時、實作課程8小時、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2小時、臨床實習課程30小時,共90小時)
| 核心(學科)課程 實作課程及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 | 臨床實習課程 |
課程 日期 | 4/22(一)~5/2(四) | 5/6(一)~5/9(四) |
08:00-17:00 | 08:30-17:50 | |
上課 地點 | 伊甸基金會新北居家長照機構 (三峽區大同路64號2樓) | 新佳源護理之家 (三峽區中山路171號3樓) |
十一、退費事宜
(一)若主辦單位因故未能開訓,將全額退還受訓對象已繳費用。
(二)如為受訓對象個人因素辦理退訓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並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用:
1. 實際開訓日前7日(含)申請退訓者,將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2. 實際開訓日前6日至開訓當日申請退訓者,將退還已繳費用90%。
3. 實際開訓日後未逾課程1/5者,將退還已繳費用之70%。
4. 實際開訓日後已逾1/5但未逾課程1/3者,將退還已繳費用50%。
5. 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1/3者,將不予退費。
十二、結訓標準:
(一)本專班為實體訓練班,參訓學員應參加課程說明,核心課程之出席率應達80%以上,實作課程、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及臨床實習課程三項課程出席率應達100%,始可參加術科成績考核,不可請假、遲到或早退,否則應予退訓。
(二)本專班學員應完成學科筆試測驗,並參與所有實作課程、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及臨床實習課程,始可參加術科測驗。
(三)課程評量之學科測驗以80分為及格標準,若初試不及格者,得重新補考一次;實習術科測驗包含服務技術(佔80%)、服務態度倫理(佔10%)、總評(佔10%),考核服務技術至少3項且及格,以80分為及格標準,不及格不得要求重新實習測驗。
十三、注意事項
(一)參訓學員一律加入勞工保險(訓)字號保險。
(二)上課期間應確實簽到退,如發現代簽或冒名頂替者,該項課程以0分計算。
(三)學員不供應餐點,學員需自理中餐。
(四)開課當天請攜帶預收款收據、筆、筆記本、保温瓶等個人隨身物品;實習期間需自備防水圍裙、拖鞋。
(五)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照單位規定辦理。
十四、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煩請先電話報名)
報名電話:02-8674-1338分機118 聯絡人:沈宇軒
報名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64號2樓
十五、 甄選方式:
(一)以就業意願及有心踏入照顧服務員行業之民眾為主要錄取對象。
(二)報名採筆試方式,由單位主管以筆試方式了解對照顧服務員的了解程度及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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