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113年度「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宣導會」活動簡章
壹、依據: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3年「勞動部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為使職業災害勞工恢復並強化其工作能力,雇主或職業災害勞工可向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復健專業機構提出申請,協助其擬訂復工計畫,進行職業災害勞工工作分析、功能性能力評估及增進其生理心理功能之強化訓練等職能復健服務之宣導。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肆、辦理時間:113年03月29日 (時間13:30-17:30)。
伍、會議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自強一路6號(南區培力中心-大綜合教室)。
陸、參加對象:桃園市轄內之事業單位;依據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之規定,全程參與本次宣導活動之勞工,給予其在職訓練時數3小時,遵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或一般人員之在職教育訓練擇一使用之證明。
柒、參加人數:每梯次預計參加為60人,依報名優先順序受理。
捌、報名方式:請於113年3月14日起至3月27日止,至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網站報名,並報名至額滿為止。
玖、報名路徑: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http://oli.tycg.gov.tw/便民服務/線上報名/113年度「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宣導會」登錄報名。
壹拾、 會議流程:
113年3月29日 | ||
時間 | 流程 | |
13:30-13:50 | 報到 | |
13:50-14:00 | 重返職場補助介紹 | 重建行政人員 |
14:00-15:30 | 職災勞工重建服務流程、復工計畫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林蔚辰職能治療師 |
15:30-15:40 | 休息時間 | |
15:40-17:10 | 實務經驗分享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林蔚辰職能治療師 |
17:10-17:30 | Q&A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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