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要點。
二、教育部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
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貳、目的
一、深化學生對於金門海洋環境、海洋生物的認知。
二、了解人、生物、環境、文化的關係,藉此發想海洋資源永續的方法。
三、藉由認識海洋生物之特色,以替代方式取代捕捉生物,能保存與認識傳統文化,並能發展地方特色,進而達到海洋保育的成效。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金門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金門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金城國中)。
四、協辦單位:金門區漁會、金門縣海島學校。
伍、活動辦理方式:
一、活動日期:113年4月20日(六)。
二、本次活動共辦理兩場次,分為國小場(上午場)、國中場(下午場) ;各場次30名。
三、活動地點:新湖漁港(海島學校二樓)。
四、課程時間規劃:4/20(六) 國小場次
時間 | 課程內容 | 地點 | 講師 |
09:20~09:30 | 報到與集合 | 新湖漁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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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0:20 | 金門海島學校環境介紹 | 海島學校講師 | |
10:30~11:20 | 海島上的永續家-勾針魚網 | 海島學校講師 | |
11:20~12:10 | 海島走讀攝影創作 | 海島學校講師 | |
12:10~ | 賦歸 |
*課程規劃如有異動,依講師現場安排為主
伍、注意事項:
1. 活動期間請須遵守主辦單位之相關規定及講師指導,不當使用器材造成損壞及遺失者,需負相關賠償責任。
2. 本次活動報名時所列之個資填載內容,僅做本次活動作業使用,活動結束後予以銷毀。
3. 活動當天如果家長欲陪同上課請以一人為限,請勿超過以免造成活動空間擁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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