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台南新化區教育中心)
長照人員精神病人長期照顧培訓課程
教育訓練課程(二)-照顧服務(8H)
一.緣起:
依照衛生福利部112年度「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執行(112.4.26公告)
因應精神醫療技術進步,國人平均餘命持續增加,精神病人亦面臨老化長期照顧課題,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第1款定義之長期照顧服務適用對象,係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故應涵蓋符合上述條件之精神疾病失能者。又查,「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以下稱長照2.0)服務對象含括49歲以下失能之身心障礙者,「精神病人」亦在服務對象範圍,爰精神疾病失能者亦得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8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於申請服務後,由照管中心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提供所需長期照顧服務。針對轄區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辦理精神疾病相關教育訓練,提升對精神疾病之認識及照顧知能,並鼓勵長照據點增加精神病人服務量能。
*執行重點內容:辦理長照人員精神病人長期照顧培訓課程/(基礎+進階)如下(一)、(二)
教育訓練課程(一)-照顧管理 8小時 (訓練對象: 照顧管理督導、照顧管理專員、個案管理人員)
教育訓練課程(二)-照顧服務 8小時 (訓練對象: 照顧服務員、據點工作人員、社會工作人員)
二. 主辦單位: 仁安健康事業有限公司附設臺南市私立仁安居家長照機構
三. 學分認證單位: 臺灣醫事繼續教育學會
四. 積分時數: (臺醫學審長字第11302035號 〕
五. 上課日期: 113/3/23(星期六),8:00~17:10 (8小時)
六. 訓練對象: 照顧服務員、據點工作人員、社會工作人員
七. 研習費用: 員工500元/外部900元
(請於上課當日繳交,費用含場地、師資、電子檔講義、積分申請、研習證書、午餐)
八. 課程地點:台南市新化區中山路605號4樓(新光人壽大樓四樓)
九. 課程內容大綱:教育訓練課程(二)-照顧服務
113/3/23 台南新化教室 | ||
編 號 | 日期與時間 | 課 程 題 目 |
1 | 08:00-09:00(1) | 認識精神病(二) :預防與減緩失能 |
2 | 09:00-10:00(1) | 精神病人常見行為問題與照顧技巧 |
3 | 10:10-11:10(1) | 精神病人的個人衛生指導 |
4 | 11:10-12:10(1) | 精神病人的日常活動安排 |
午 休 | ||
5 | 13:00-14:00(1) | 精神病人之危機處理及因應 |
6 | 14:00-15:00(1) | 如何與精神病人溝通與建立關係 |
7 | 15:10-16:10(1) | 精神病人的社會參與 |
8 | 16:10-17:10(1) | 精神病人照顧服務個案討論 |
備註:課程時數總計:基礎+進階=8 小時 |
1.主管機關將不定時稽查點名,不在現場一律視同曠課,將不發予證書。
2.上課過程請學員自備口罩並配合全程配戴,常洗手、酒精消毒減少交談及飲食。
3.因座位有限及維護學員權益,禁止攜帶寵物或非學員陪同上課。
4.授課師資皆為該專業學有專精之優良講師,為維持上課品質,上課請勿聊天並減少走動。
5.請務必按時上課簽到及簽退,課程開始後及中途離席者逾時20分鐘、提早簽退者一律視同未到課,將不發放積分證明。
6.停課或延期標準請配合中央主官機關公告或地方政府通告天然災害達停班停課標準。
7.衛福部有查獲照服員在參加特殊訓練課程期間,仍提供長照服務,後續已註銷該紀錄;再次提醒學員於上課期間絕對不得提供長照服務,如有不實,須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8.因故無法如期上課,請不要當天臨時缺席,務必提早告知承辦人員安排遞補名單。
9.本課程全程錄音錄影,若無法接受,請勿報名參訓,謝謝。
10.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不開班,有確認取消會逐一電話通知報名學員。
11.現場不提供紙杯請自帶水杯、紙筆。
12.本公司收據僅提供個人繳費收據,如有需要公司報帳用,須於報名時詳細寫明公司全名及統編。
13.為響應環保,本課程不提供紙本講義,我們會發電子檔連結網址至報名成功者的信箱,有需求者可於課前至信箱自行下載或列印,現場亦提供QR Code由學員自行下載講義,為維護智慧財產權,請勿轉載及另作他用,授課結束後即關閉連結,如無法配合無紙本講義的學員,請勿報名參訓,謝謝!
14.加入官方帳號可以得到更多上課資訊唷!https://lin.ee/EQmR7vE十一.課程諮詢或報名取消請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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