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國小112學年度參加學生課後照顧活動報名說明 | ||||
| 一、收費月份:113年2月16日(開學日)起至113年6月28日(結業式)止,共四個月。 | ||||
| 二、活動時間:週一至週五上課日之放學後至下午17時50分止。 | ||||
| 三、活動地點:一樓教室 | ||||
| 四、活動內容:生活照護、家庭作業習寫、團康體能或其他藝文活動。依據市府規定,不得做類似安親班課業補習等教學。 | ||||
| 五、收費標準: 每生四點前每節課以24元計,四點後每節課以37元計,午餐費每餐50元,本活動須全時繳費,提早離開者或不用餐者,恕不退費。此課照費用會跟平日社團、週休育樂營費用合併在三聯單中,請各位家長收到三聯單後,再依規定日期繳費! | ||||
| 六、報名時間: | ||||
| 學生報名日期:自113年1月8日(ㄧ)早上8:00至113年1月12日(五)晚上23:59止,請家長掃條碼至B-class系統上報名。學務處預計於113年1月16日16:00前公告錄取名單。 | ||||
| 七、編班方式:視報名學生數而定,原則上以年級為單位,滿班人數25人,超過滿班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 ||||
| 八、注意事項: | ||||
| 基於維護學生安全,請注意下列課照班規範,如有違反,學校得終止該名學生參加課後照顧,並核算其未上課天數後辦理退費。 (一) 基於維護學生安全,17:50時以前到守衛室由守衛先生聯絡老師送至校門口,18時後請至向上路學校川堂接回,請家長務必配合,如超過三次在18時以後才接回孩子,學校得依規終止學生參加課照班。 (二) 學生無法接受師長管教及課業指導。 (三) 學生行為嚴重干擾到同儕學習及班級秩序。 (四) 已報名又臨時取消,導致佔名額影響到其他同學權益者,也將停止日後上課之權利,請審慎考慮後再報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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