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大甲區華龍國小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社團招生簡章
一、目的:為擴大學生學習領域,培養學生多元能力與興趣,及發展學校特色,辦理學校課外社團活動。
二、活動日期:113年3月4日(星期一)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
三、活動對象:僅收本校國小學生。
四、社團教材及教材費用問題請與該社團指導老師諮詢。(紙本簡章有老師電話)
五、報名課後社團注意事項:
1. 網路報名方式:
(1)於報名網站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19(20:00)至最後截止報名時間為2/23(20:00)前
(2)無法達最低開課人數,訓育組將主動通知,其餘報名後即為報名完成,將不再個別通知開課。
2.本學期社團上課日期為3/4(一)~5/31(五),以下為社團課程日期:
星期一:3/4.3/11.3/18.3/25.4/1.4/8.4/22.4/29.5/6.5/20.5/27
星期二:3/5.3/12.3/19.3/26.4/2.4/9.4/23.4/30.5/7.5/14.5/21.5/28
星期三:3/6.3/13.3/20.3/27.4/3.4/10.4/24.5/1.5/8.5/15.5/22.5/29
星期四:3/7.3/14.3/21.3/28.4/11.4/25.5/2.5/9.5/16.5/23.5/30
星期五:3/8.3/15.3/22.3/29.4/12.4/26.5/3.5/10.5/17.5/24.5/31
遇不可抗力之天災(如颱風、水災等)經臺中市政府宣布停止上課則當日停課,課程順延補課,若無法順延補課則依單堂價格進行退費。
3. 學校無社團前安置,請家長自行安排學生社團上課前的時間,故報名前請審慎考慮學生興趣以及家長接送、安親班及才藝班上課時間能否配合再行報名,學生下課地點於本校大門口,為考量學生安全,請家長及安親班務必至本校大門口接送學生,家長或安親班未到時應注意安全並不可離校。
4. 請注意同一天同時段的社團請勿重複報名。
5. 繳納費用將含教師鐘點費、行政相關費用及社團教材費,會由學校代收(含於郵局扣款費用中),而社團費用將於3/1進行郵局扣款,再麻煩各位家長注意郵局帳戶中餘額是否足夠。
6.依據民國100年06月01日訂定之「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外社團作業要點」,本學期課後社團學生退費標準如下(申請退費請聯繫訓育組):
(1)學生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社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
(2)學生於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當期二分之ㄧ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五成。
(3)學生於實際上課日已逾當期二分之一退社者,所收取之當期學費全數不予退還。
(4)因社團材料為教師按照報名人數購入,若因學生個人因素報名後退社,則材料費將不予退還,並發還尚未使用之材料。
(5)社團因故未能開班上課者,全額退還費用。
(6)轉學離校者比照以上辦法辦理。
(7)學生因事假、病假、喪假、班級或學年活動等因素請假,不予退還單堂上課費用,因法定傳染病而停課者(例:腸病毒、流感)則不在此限。
7.參加社團需配合之事項:
(1)學生應於指定日期繳交社團費用,並妥善保管收據與社團時間表。
(2)學生應於指定之時間、地點參與上課,自備水壺、毛巾與社團所需個人物品。
(3)請勿於社團教室吃東西及喝飲料,並請將自己的垃圾帶走,勿棄置教室。
(4)若需臨時請假請家長電話聯繫04-26811270分機725訓育組請假,以掌握上課人數及學生安全。
8.歡迎至本校網站公告下載112學年第二學期課後社團招生簡章及社團簡介,請各位家長仔細閱讀並確認相關報名規定再進行報名,如對於社團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請聯繫04-26811270轉725訓育組。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