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為協助中小企業雇主辦理勞工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等事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針對勞工人數在199人以下事業單位,補助中小企業依法應配置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之部分費用。
本活動透過勞工健康服務實務案例,與補助規定修正及及系統操作說明,使事業單位瞭解補助內涵及申請流程,以強化臨場健康服務執行,發揮補助計畫目的及效益。
二、主辦 / 執行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執行單位: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及環資國際有限公司
三、參加對象
(1)依法辦理工廠、公司、商業登記或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立案,且為就業保險之投保單位,勞工
人數在199人以下之事業單位。
(2)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醫院或診所、勞動部認可具勞工健康顧問服務類之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
四、辦理場次時間及地點
於113年4月共辦理2場次,簡述如下
場次 | 日期 | 地點 | 地址 | |
臺北 | 4月1日(一) | 09:30~12:30 (上午場) | 中國文化大學 APA藝文中心 大新館(數位演講廳) | 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7號 |
臺中 | 4月2日(二) | 13:30~16:30 (下午場) | 台中世界貿易中心(301會議室) | 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 |
1、活動採網路線上報名,每場次參加人數上限100名,報名時間自113年3月21日上午9時起至各場次活動
前3天或額滿為止。
2、基於資源有限,每單位限報名參加1場次且以1人為原則,如各場次報名人數額滿,執行單位保留篩選報
名人員之權利。
3、經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2日以電話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其他人員遞補參
加。
六、活動注意事項
1、開課前2-3日將以電郵通知上課訊息,報名時請留下相關聯絡資訊。
2、全程參與本活動之人員,結束後依各人員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
明,並依認證單位核給為準。
(1)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或護理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
教育訓練系統」登錄職場健康管理實務1小時與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1小時時數。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於課程結束後核發在職教育訓練時數 證明。
(3)具公務人員身分者,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3、報名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15
分鐘以上者,不予採認上開時數。
4、如有課程疑問,請洽詢: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電話(06)3135151分機11-21,信箱:
hqwhs.osha@msa.hinet.net。
5、本宣導會為免費報名,當天未提供交通接駁及餐食;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
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作業規定為主,並請關注報名網址之最新消息確認開課情形。
7、為避免受訓學員於密閉場所,因飛沫或接觸感染增加傳染風險,有慢性病如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
管疾病、腎臟、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等,建議避免參加集會活動以確保自身健康。
8、特別聲明: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本研習會將透過網路、電子郵件、電話等合法方式,要求可供辨識之個人報名資料,以利進行資料傳遞、處理與利用行為。請提供必要之正確個人資訊,執行單位亦遵守相關流程及內部作業規範,非經同意,禁止將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用途。但有法律依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訊,執行單位保留審核及處理報名、相關諮詢及學分申請權益。
完成提繳報名資訊之同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個資法規範或私權政策的任何內容。
七、活動議程
時間 | 課程名稱 | 內容簡介 | 講師 | |
上午 | 下午 | |||
09:00~09:30 | 13:00~13:30 | 報到 | ||
09:30~10:30 | 13:30~14:30 | 勞工健康服務法規及實務案例分享 | 鄭曉薇護理師/吳偉涵醫師 | |
10:30~11:30 | 14:30~15:30 | 補助計畫介紹及申請案件常見問題樣態 | 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 | |
11:30~12:30 | 15:30~16:30 | 補助系統操作說明 | 1、系統架構說明 2、系統帳號註冊、開通系統畫面、功能說明、系統操作(含資格審查、臨場健康服務執行紀錄表填寫及補助款申請說明) | 環資國際有限公司 |
12:30~ | 16:30~ | Q&A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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