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澎湖縣第三屆「澎湖扶輪社盃」全國羽球錦標賽
一、宗 旨:為配合政府提倡羽球運動,提升羽球風氣、切磋球技、增進情誼。
二、指導單位:澎湖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澎湖扶輪社。
四、承辦單位:澎湖縣羽球運動發展協會。
五、協辦單位: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澎湖縣政府體育場、澎湖後勁莊羽球隊。
六、比賽日期:113年3月2日至3月3日。
七、比賽地點:澎湖縣立綜合體育館(文化中心)。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星期 )12:00止。
※報名截止三天內,名單將公佈於澎湖縣羽球運動發展協會FB網頁,請完成報名之隊伍逕自上網查詢。
九、比賽組別:
個人賽:每人限報1組。
A.學生組
(1)國小低年級(1、2年級)男生組、女生組【單打】。
(2)國小中年級(3、4年級)男生組、女生組【單打】。
(3)國小高年級(5、6年級)男生組、女生組【單打】。
(4)國中男生組、女生組【單打】。
B.社會組:男生雙打組(男生全國甲組選手須滿55歲)。
團體賽:歡迎各縣市選手報名參加(限A組),每人限報1組。
(1)女生團體組。
(2)混合組。
※外縣市不得報名學生組及團體組B、C、D組別。
十、報名資格:凡澎湖縣民均可參加、凡參賽選手,扶輪社提供每隊每人午餐1份,團體組每隊運動飲料1箱。
主辦單位基於信任原則,受理報名時不主動審核選手資格,請各領隊慎符合各組參賽隊員級別資格,避免取消參賽資格及不必要爭議。
十一、報名費:
(一)單打100 元、雙打500 元。
(二)團體組:每人限報1組,每隊報名費1,200元,保證金1,000元共2,200元。
保證金於各隊出席開幕儀式後,當場退還保證金。
十二、分組規則:
(一)主辦方將依報名隊伍程度,區分為A、B、C、D等各組。
(二)各隊報名人數上限為7人。
(三)每隊第二點須為混合雙打。
1.每組最多報名12隊,以先報名隊伍為優先。若各組報名未達六隊,主辦方得邀請其他隊伍參賽。
2.參加團體混合組A組選手不限年齡(男生全國甲組選手須滿55歲;女生全國甲組選手須滿50歲)。(四)【限A組選手名單】:澎湖縣A組名單另行公告。
(五)澎湖縣晉級組別規則;上屆C,D組冠軍全隊球員晉升B,C組2年。
降級組別規則:為維護D組初學球員參賽興趣,降至D組球員須符合2點,
1.上屆小組賽淘汰隊伍。
2.男生須年滿60歲或是女生選手。男生選手需搭配女生選手成1點雙打。
(六)請各參賽領隊及球員選擇適合自己組別報名,切勿降級參賽,避免爭議。
下方有上屆各組別參賽球員名單(包含晉級球隊球員)請參照組隊報名。
十三、繳費方式:
(一) 匯款或ATM轉帳:
戶名:廉莉莉
銀行:玉山銀行(808)
帳戶:1034979042266
請匯款完成後通知何志華您的匯款帳號末五碼或匯款人名稱。
十四、競賽規則:
(一) 團體組採循環賽21分賽制,對戰任一方先得11分時交換場地。
(二)團體組A組採循環賽25分賽制,對戰任一方先得13分時交換場地。
循環賽,積分算法如下:
1.勝一點得 2 分,敗一點得 1 分,棄權 0 分;累計積分多者為勝。
2.二隊積分相等時,以對戰成績積分多者為勝。
3.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累計三隊對戰各點比數總得分和,累計總得分多者為勝。
(2)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二)比賽方式、比賽組別視報名隊數多寡而定作調整,由主辦方做最終之決議,不得異議。
(三)參賽選手請於賽前30分鐘前到場準備,大會若廣播三次未到者以棄權論,之後賽程皆不得參賽且不得有議。
(四) 比賽時若遇特殊事故必須改期或補賽時,得由大會競賽組宣佈,各隊務必遵守。
(五)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六) 各隊如有抗議事件,需於出賽前正式提出抗議書送達主辦方審查,以主辦方裁判長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
十五、比賽用球:採用勝利B-01N比賽級羽球。
十六、競賽獎勵:學生組個人賽取8名頒發獎金;男子組雙打16隊以上取8名頒發獎金;
團體組取4名頒發獎金(12隊以上取6名),獎金分配如下:
※個人組學生組頒發獎品、獎狀,以資鼓勵。
(一) 學生組:
獎金依照報名隊數下列表頒發(5-8 名並列)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18 隊(含)以上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500 | 500 | 500 | 500 |
12隊(含)以上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500 | 500 |
|
|
8隊(含)以上 | 2500 | 1500 | 800 | 500 |
|
|
|
|
7隊(含)以下 | 2000 | 1000 | 500 |
|
|
|
|
|
4隊(含)以下不成賽
(二)社會組:
(一)團體A組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5,000元、第四名2,000元。
(二)團體B組第一名7,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2,000元。
(三)團體C組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
(四)團體D組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
(五)女生團體組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
(六)男子雙打組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
(七)團體賽前三名頒發獎盃1座,及獎牌7組。
十七、資格抗議:
(一) 經查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者,取消本次所有賽程及名次。
(二) 參賽選手資格經名單公告後若有任何疑慮,抗議方請在名單公告後三日內提出並提供舉證資料,被抗議球員須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提出有效證明,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不得參加比賽。
(三) 所有現場抗議事項,需於比賽開打前提出,一旦開賽後,則不接受任何抗議。
十八、本規則如有未盡事項,主辦方得修訂之。
十九、 附則:
1.各參賽隊員於比賽期間,請攜帶健保卡及斟酌個人習慣用藥。
2.如遇特殊事件必須更改賽程、賽制,經大會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3.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4.防疫措施: 入館需量測體溫、帶口罩及手部消毒。
(1)未下場的選手須戴上口罩,工作人員亦同。
(2) 如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以及自主健康管理者,一律不得參賽。
(3) 如有發燒、喉痛、頭疼、腹瀉、倦怠、流鼻水、嗅味覺異常、呼吸急促、
呼吸道異常等症狀(1 項以上),一律不得參賽。
(4) 疫情期間,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採滾動式調整,如無法配合,
大會有權取消選手出賽資格。
5.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延後比賽日期之權利、參賽選手不得要求退還報名費用。
6.報名完成者若無正當理由主辦單位不受理退費事宜!
※逾期恕不受理,請於1月22日(星期日)23:59繳費完成,逾期取消參賽資格,名單一經公告,不受理退賽與退費(因報名組數不足,取消該組或併組比賽之情形除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