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 音樂性課外社團【寒假訓練】招生簡章_
一、活動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訂定「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外社團作業要點」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國民中小學假期體育育樂營實施及考核要點」。
二、活動期程:113年1月22日(一)至113年1月24日(三)上午9:00~下午4:00。
三、對象:本校五、六年級合唱團團員。
四、收費說明:
(一) 活動指導費:依「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外社團作業要點」辦理收費,三日共計活動費850元,午餐費150元(午餐費不足部分由家長會補助,若午餐自備餐費免繳)。
(二) 待確定開班後另製發繳費單,於期限內至土地銀行各分行或7-11繳費。
五、若有緊急事件需退出練習,退費基準依「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外社團作業要點」辦理:
(一)於確定開班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二)確定開班後至未逾上課總時(節)數 1/3而申請退費者,不論是否開始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三)開班後超過上課總時(節)數 1/3、未逾 2/3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ㄧ。
(四)申請退費時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之 2/3者,不予退費。
(五)學校因故或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而致放假停課(依市府公告為準),依未辦理之節數,於活動結束退還費用或減收。
(六)學生因法定傳染病或防疫需要無法參加本活動者,得於活動結束申請依節數退費。
六、本招生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七、報名:請於12月1日(五)上午12:00 至 12月4日(一)23:59期間,掃描QRCODE線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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