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臺南市中小學校際盃圍棋錦標賽競賽規程(草案)
一、宗旨:發揚固有文化,推展學生正當休閒活動,提升學生邏輯思考,協助學生發展個人興趣與 專長,培養學生高尚品格,提升個人自我價值與自信。
二、依據:臺南市政府體育局112年00月00日南市體競字第00000000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五、協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臺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
六、比賽時間: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10分報到,9時30分開幕,約下午 4時頒獎。選手上午9時10分前未完成報到或開幕時經裁判點名不到者,取消參賽資格。
七、比賽地點: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樂群館 (臺南市南區西門路一段306號)
八、比賽組別:
(一)依年級分成:(1)國中組、(2)國小組。
(二)個人組依棋力再分成:(1)六七段組、(2)五段組、(3)四段組
(4)三段組、(5)二段組、(6)初段組
(7)級位A組:甲(1-3級)、乙(4-6級)、丙(7-9級)
(8)級位B組:丁(10-12級)、戊(13-15級)、己(16-18級)
(9)級位C組:庚(19-21級)、辛(22-24級)
(10)級位D組:壬(25-27級)、癸(28級以下)
分組說明:
1.段位各組限領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者。
2.級位依選手最近比賽成績為準,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登錄公告為依據。
3.各組若人數不足,除1人不予比賽外,大會可視情況併組。
4.併組時,實施級差手合。例:級位A組甲對乙讓先,甲對丙二先、併組最多讓三先。
5.若有以高報低者,經發現或申訴時,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予禁賽一年。
6.各組比賽時間重疊,每一名選手限報名一組,不得跨組重複報名。
7.選手於報名後棋力有升段或升級情況者,須於賽前告知大會,並予更動組別。
8.級位組獲獎者不列入比序。
9.戊組以下三勝得升組,無級位證書。
10.戊組三勝以上升丁組,須繳交500元升級證書費,頒發級位證書。
11.乙、丙、丁三組,三勝以上得升組,頒發級位證書。
12.甲組四勝升初段
九、參加資格:
(一)限臺南市所屬各國中、國小在學學生。
(二)各校不限各組之報名隊數或人數。
(三)參賽選手須攜帶學生證備查,無學生證者須備市民卡或在學證明或學校借書證。
十、報名辦法:
(一)由學校行政單位依規定程序辦理,統一線上報名,請進入網址
https://reurl.cc/Y0rj5x,輸入報名表各欄位資料:
學校(全名)、承辦人、聯絡電話、email、領隊、管理、
指導教練、選手姓名、選手家長聯絡電話(棋力查核備用)。
(二)洽詢電話:(06)2280732。
(洽詢時間為星期二至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晚上9時30分)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4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四)名單確認:上傳報名資料後,報名系統會回傳確認信函,如有缺漏或錯誤,請線上修正,
或於12月5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電洽臺南市立大成國中學務處06-2630011轉301。
(五)領隊會議時間:12月8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科學館一樓視聽
教室舉行。請參賽學校務必派員參加,並請參賽單位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十一、競賽規則:
(一)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競賽規則,19路棋盤,除併組外,各組皆為分先,黑棋184.5子勝。
(二)併組時,實施級差手合。例:級位A組甲對乙讓先,甲對丙二先、併組最多讓三先。
(三)賽制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瑞士制,一律比完五局不淘汰。
(四)各組進程較慢之對局採用計時器。
十二、獎勵辦法:
(一)個人組各組取前六名,但組別人數若不足,則按下列名額錄取。
<依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1)2至3人錄取1名
(2)4人錄取2名
(3)5人錄取3名
(4)6人錄取4名
(5)7人錄取5名
(6)8人錄取6名
(二)各組符合晉升段標準者,報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段位證書(自付證書費);符合升級
標準者,級位登錄於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三)優勝隊伍隊職員、辦理活動有功人員,依照「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
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十三、其他事項:
(一)凡參加本項圍棋比賽之裁判、賽務人員、工作人員、各校領隊、管理、指導老師及參賽人
員,一律核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市府教育局不另發給請假證明。
(二)午餐各校或家長自理,現場大會提供附近商家DM供自訂,與商家約在校門口守衛室取餐。
(三)參賽當天,汽車請停在校外停車場(格),機車可停至校內,請配合。
(四)現場備飲用水,請自備杯子。
(五)選手須參加開幕典禮及頒獎典禮。
(六)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提出修正並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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