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花蓮縣玉里鎮『璞石閣盃』羽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 活動主旨:提倡全民運動、提升羽球運動風氣,培育潛力優秀選手並達到以球會友之目的
二、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 主辦單位:花蓮縣體育會
四、 承辦單位:玉里羽球發展協會
五、 協辦單位:玉里高中、JH金鴻運動用品社
六、 比賽日期:112年12月16日(星期六)
七、 比賽地點:玉里高中 (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24號)
八、 報名規範:每人限報一隊 (各項目報名設有組數上限,若滿額系統將提前關閉並停止受理報名)
(一)學生團體組:歡迎各縣市符合國小、國中學籍之學生報名參加(限同校學生組隊)。
(二)社會團體組:限設籍、就學或就業於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之民眾報名參加。
(三) 大專學生及運動績優、羽球專長體保生限報社會甲乙組;入門組為初學者(參考附件分級表1~5級),請各單位報名時審慎選組,若經查證有降組報名之虞,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隊後續賽程。組別資格認定請參照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公告之球員分組名單。
九、 賽事組別:
(一) 社會團體:
1. 社會甲乙組(採三點雙打,每隊限宜、花、東甲組3名,且需於前兩點出賽)
2. 社會丙組(採三點雙打,男女不限)
3. 入門組(採三點雙打,男女不限)
4. 女子組(採二點雙打)
(二) 學生團體:
1. 國中男生(採單、雙、單,單雙不可兼打)
2. 國中女生(採單、雙、單,單雙不可兼打)
3. 國小男生(採單、雙、單,單雙不可兼打)
4. 國小女生(採單、雙、單,單雙不可兼打)
十、 報名手續(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23時59分 止。
(二)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84b3be6543ab4f6d912
★賽事相關資訊請見「JH金鴻運動用品」FB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ss22ss22ss2002
(三)報名費:
1.社會團體組:每隊報名費新台幣(下同)2,100元整、女子組每隊報名費1,400元整。
2.學生團體組免報名費。
(四)匯款資訊:
1. 匯款銀行:華南銀行(008)
2. 匯款帳號:820100155541
3. 匯款戶名:金鴻運動用品社
(五)社會團體組報名後如於抽籤會議前退賽,所繳交費用扣除行政作業相關費用10%後歸還餘款,若於抽籤會議後退賽恕無法退費。
十一、抽籤:
(一)時間: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6時30分。
(二)地點:JH金鴻運動用品社(花蓮市建國路二段168號旁貨櫃屋)
(三)缺席者由大會代抽,各隊不得異議。
十二、比賽用球:採用比賽級羽球。
十三、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比賽規則。
(二)比賽制度:比賽賽制視參加報名隊數決定,於抽籤時宣佈。
(三)計分方式:
1.各組比賽每點均為一局25分制,先達25分者勝,13分換邊;國小組每點為一局21分制,先到達21分者勝,11分換邊(大會得依賽程調整計分方式,依最終公告為準)。
2.社會甲乙組、社會丙組、入門組及學生團體組預賽三點皆打,總得分合計高者為勝,決賽採三點兩勝制(先贏兩點為勝)。
3.女子組採兩點雙打制,預、決賽皆以總得分高者為勝,若總分相同,則以第一點勝者為勝。
4.如採循環賽時,三點均需賽完,積分計算方式如下:
(1) 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積分多者為勝。
(2) 二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3) 三隊以上積分相同,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i.(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
ii.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四)競賽相關規定事項:
1.各項目報名4隊(含)以上始得成賽,報名隊數不足項目大會得採併組或取消該項賽事,並於聯絡該項報名隊伍後公告之。
2.隊伍名單於公告後除有特殊情勢(須於賽前經大會同意且繳交相關證明備查)不得更改。
3.團體出賽名單不能有輪空情事,如輪空則該點及以下各點均以零分計算。
4.參賽選手逾大會公告比賽時間起三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棄權後之其他賽程不得再參賽(時間以大會所掛時鐘為準)。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三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5.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失格之選手或隊伍,則取消該項目之後續出賽資格,該項目已賽成績或名次不予計算。
6.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天災、停電等),必須改期、補賽或調動場地時,得由本會競賽組在場宣佈,各組選手務必遵守,不得異議。
7.大會不負責報名資格審核,請參賽選手遵守參賽相關規定,若經查證或檢舉資格不符,大會保有最終裁決權,資格不符者大會將取消參賽資格並不予退費。
8.參賽選手資格申訴須於每場比賽前向裁判提出,否則賽後不予受理。
9.為免冒名頂替糾紛,參賽選手於參加比賽時,請攜帶貼有相片、可證明身份之文件,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學生證),以備查驗。查無證件或學籍/年齡不符者,以棄權論。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經查屬實者,取消該員參賽資格。
10. 指導教練請依循世界羽聯教練著裝等相關規定,不符規定者請勿入坐教練席。
11.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由裁判長取消比賽資格。
十四、保險:本活動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有關參賽者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如有其他需求請自行投保個人保險。
十五、個人隱私權與肖像權授權說明:
(一)所有參賽選手需同意經報名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二)大會於比賽期間所拍攝活動照片、影像之肖像權歸大會與選手共有,惟選手本人需同意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廠商,得於本大會活動期間拍攝選手本人之影音、照片,並得於合法利用上開影音及照片之範圍內,使用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列之所有本人個人資料。
(三)選手本人並同意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廠商得以不限方式、區域公開、使用、利用、再製、販售前條之影音、照片。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廠商不需支付選手任何費用。選手本人並拋棄對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廠商,對前開影音、照片之所有民事請求權及刑事告訴權。
(四)如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廠商外第三人,藉由前開影音、照片侵害選手本人肖像權時,選手本人同意讓與該等侵權行為所生之請求權及訴訟實施權,予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廠商。無須選手本人另為讓與之表示。
十六、獎勵:
(一)大會將視參賽隊數決定授獎名次,敘獎名次併同賽程公告之。
(二)敘獎內容:四隊至六隊取兩名、七隊(含)以上取三名
1. 社會甲乙組 第一名頒發獎金3000、第二名頒發獎金2500、第三名頒發獎金2000
2. 社會丙組 第一名頒發獎金2500、第二名頒發獎金2000、第三名頒發獎金1500
3. 入門組 第一名頒發獎金1500、第二名頒發獎金1200、第三名頒發獎金1000
4. 女子組 第一名頒發獎金1200、第二名頒發獎金1100、第三名頒發獎金1000
5. 學生團體 頒發獎盃、獎品及獎狀。
十七、開幕典禮:本次賽事將舉行開幕典禮,時間另行公告,成人組參賽選手凡出席開幕典禮者,於典禮結束後,可向大會憑報名名單領取安通溫泉卷乙張,學生組參賽選手凡出席開幕典禮者可憑報名名單領取參加獎乙份。
十八、申訴規定: 如有抗議事件,須於事實發生後半小時內具抗議書送大會審查,並繳交保證金2,000元整,以大會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再行抗議;如抗議事件成立則保證金退還,如抗議不成立則保證金沒收。
十九、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方另行公佈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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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羽球程度分級表(參考台灣羽球推廣協會公告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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