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 III)
※此課程需上傳「Level ll證書」或「Level ll積分系統時數證明」。
※Level ll 須取得原專業職種完訓證明,若未來經衛福部審查不符原專業職類資格,本會不負責補辦完訓證明。
壹、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主辦單位:桃園市物理治療師公會、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
合辦單位:桃園市物理治療生公會、福安居家物理治療所、社團法人失能老人協會
貳、開課目的:
本課程之辦理,依據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112年2月06日衛部顧字第1120101605號函,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第9條附表規定,專業服務(以下稱C碼)之服務完成指標須依本部公告之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基此,本部配合前開規定於112年1月9 日公告修正「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訂有執行專業服務照顧組合CA07、CA08、CB01-CB04、CD02之專業服務人員應完成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ll)及本部110年2月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公告之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 lll)。
而曾依衛福部110年5月28日衛部顧字第1101961102號函,自110年1月1日起,凡執行CA07、CB01-CB04、CD02者,應完成本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8小時線上課程及地方政府辦理4小時個案研討實體課程,始得提供服務。該等人員仍應依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及長照專業服務手冊規定,至遲於112年8月31日(含)前完成Level ll及Level lll訓練課程,以維護專業服務品質。
本會具有辦理多次長照Level II及Level III經驗,今年依據衛福部公告之整合課程(Level Ⅲ)課程綱要,特邀請產、經、學界重磅師資辦理跨專業整合課程。本課程為期三天,共24小時,三天均要全程參加,且要在同一場地上課,才能獲得完訓證明。
也特別安排講師對於大家較不熟悉的精障和高風險兩種個案的種類、特性及注意事項進行簡介補強。此外,有三小時行政及資源管理課程,將介紹(1)長期照顧財務補助、稅務及保險(2)如何有效透過資訊系統增進人員及品質服務管理;此外,也將介紹112年公告修訂版的復能操作指引的修訂重點。課程規劃內容豐富,精采可期,絕對值回票價。參、開課時間:
113 年 1 月 27 日、 1 月 28 日、 2 月 3 日,共計三天,每日8:30-17:00。
肆、上課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199號 (陽明公園市民活動中心)
伍、課程費用(含電子講義、電子證書):免費
陸、課程內容:(詳見簡章)
柒、學分:
1、主辦單位將協助申請長照人員積分,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則同職類實際參與課程學員達到該場次總人數 10% 含以上名額 ,主辦單位才協助申請該職類之積分。2、需同一地點場次完成三天課程,始可獲積分及長照Level III證書
捌、參加對象:
(一)已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 I)及專業課程(Level II)之各類醫事人員、社工人員、照管人員及A單位個管人員。
(二)主辦單位與合辦單位為達個案討論時能達跨專業協力合作模式之運用,歡迎各職系踴躍參與
培訓對象(每場140人為限)
優先錄取對象:
(一)職登桃園醫事人員
(二)參與主辦、合辦、協辦單位人員
※欲報名參加本次課程之學員,請務必詳閱、遵守下列事項:
(一)為維護課程品質及訓練規定,請學員自行斟酌課程當天是否能夠全程參加,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或冒名頂替者,該次訓練各類專業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結業證書均不予認定。(請勿以搭乘交通工具時間或其他個人事件為由,要求提前離開)。
(二)本課程上下課之簽到及簽退皆為本人親自親簽,不得代簽。參加學員請隨身攜帶身分證,並依規定辦理簽到/退,始取得結業證書。
(三)報名時請提供有效之email信箱,以利本會於課後以email寄發Level III電子證書,若需要紙本證書,請於課程最後一天至報到處登記並附回郵信封和100元工本費。電子證書請妥善保存,若遺失需要補發,本公會將收行政工本費500元。
(四)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會場內禁止照相、錄影、錄音。
(五)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課程之權利。
(六)為維護學員權益,會場內謝絕一切旁聽(含嬰幼兒)。
(七)如遇天災,例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本會將另行通之擇期舉行。
(八)本研習報名資料僅供本研習會相關作業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九)研習地點不提供停車位,敬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並自備環保杯,現場不提供紙杯,亦不提供午餐及點心。
(十)因應防疫應請全程佩戴口罩,請學員自備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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