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資格及權利義務(摘錄自本會組織章程)
第 六條:凡居住本市境內或本籍設在本國,身體健康,思想純正,無不良嗜好者,皆得申請為本會會員。
第七 條:凡贊同本會之宗旨,年齡滿18歲以上,合乎本章第6條規定之男女人士由本會會員一員之介紹,填具本會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得為本會正式會員。
第八 條:凡對登山與探險之活動或工作與事業有特殊貢獻並贊同本會之宗旨,且對本會會務熱心贊助人士,由理事2人之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得為本會榮譽會員。
第九 條:本會會員之義務如下:
一、宣揚本會宗旨。 二、促進本會會務。
三、參加本會活動。 四、遵守本會章程之規定。
五、繳納入會費及常年會費。
第十 條:本會會員之權利如下:
一、會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為一權。
二、優先參加本會舉辦之各種訓練及活動之權利。
三、優先參加本會舉辦各種事業之權利。
四、得以享受本會會員獎懲辦法規定之獎懲,其辦法另定之。
五、其他應享之權利。
第十一條:本會會員在1年以上不履行會員任務,亦不繳納會費者,經會員大會通過,停止其應享之權利,作休會論;休會逾半年者,授權理事會通過,得取消其會籍。休會期間俟其自動申
請並繳交當年會費後始恢復應享之權利。惟榮譽會員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本會會員有違背本會宗旨或破壞本會名譽者,經報請理事會通過後,得取消其會籍。
備註1:網路加入會員請先繳費1300元(入會費300元,常年會費1000元),郵局帳號:0191014-0191028,繳費時請於備註欄註記姓名。
備註2:加入協會官方Line,加入Line群組請按我或加入連結
備註3:加入協會FB粉絲頁
備註4:加入協會 Instagram
有關本會組織章程請參閱:大臺南登山協會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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