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一、10月4日開放申請,申請時間至[10/13 (五) 下午17:00前截止],若申請超過置物櫃數目,由系辦抽籤決定,並公布結果。
二、使用期限:學期申請確認後至當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結束後1週為止。三、置物櫃內請勿放置重要物品。
四、申請結果公布後請於1週內於週三至週五向值班人員領取申請表存根聯與置物櫃號碼,若有申請者放棄,將由候補同學依序遞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