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
一、 訓練目的
推廣衛生福利部「精神病人長期照顧服務」相關課程,規劃適合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相關教育訓練,提供長期照顧服務、預防及延緩失能,有效提升長照專業人員對精神病與慢性化特性與照顧技巧瞭解之服務品質。
二、 招生人數
上限人數:50人
三、 參訓資格
(一) 參加對象:具有長照小卡之長照相關服務人員或對於相關議題有興趣之民眾
主辦單位具有報名資格之審核權,若符合受訓資格將於開課前通知,故請以本機構通知為主。
四、 資格訓練規劃
1.主辦單位:創齡健康事業有限公司附設高雄市私立創齡居家長照機構
2.辦理日期:112年12月23日 ~ 112年12月24日 08:00 ~ 19:00
辦理時數:20小時。
辦理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12號12樓之2
(高雄市團體企業成員教育講師職業工會教室)
3.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2月22日下午16:00或額滿為止
4.報名方式:
➢採取網路報名,依報名並完成繳費先後順序錄取;確認繳費完成後上課前5天,會將學員邀請加入課程LINE群組。
➢繳款後可利用Line,電話,信箱等方式傳送匯款資訊(提供匯款單、匯款人姓名、轉帳帳號後5碼)
➢報名時,請再次確認課程時間是否能全程出席,缺課者將不頒發研習證明或登錄長照積分(視同取消資格)。
5.報名費用:
項目 | 報名費用 | 注意說明事項 |
原價 | 2000元 | 非屬下述類別者,皆須繳納原價。 |
早鳥優惠價 | 1800元 | 11/27(含)前報名並完成繳費者。 |
3人同行 | 1600元/人 | 11/27(含)前報名並完成繳費者。 |
(以上費用包含講師費、場地費、積分認證、結訓電子證書、電子講義)
帳戶資料如下:
銀行名稱:華南銀行
帳戶:創齡健康事業有限公司附設高雄市私立創齡居家長照機構
匯款帳號:702-100-423-852
6.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84b31065151d5e5c698
備註:完成報名者不代表已錄取,本機構保留最終審核之權利,本課程採線上報名,請勿偽造他人身份及單位登錄資料進行報名以免觸犯法律。
7.聯絡窗口
➢創齡健康事業有限公司附設高雄市私立創齡居家長照機構-蔡小姐
連絡電話:07-3217100
LINE ID:ca3217100 |
➢電子郵件:ca073159772@gmail.com
8.退費須知:
Ø本單位會因故未能開訓者將金額退還受訓對象已繳費用。
Ø因個人因素庭訊者,按下列比例退還已繳費用
① 完成報名後辦理離訓者收取報名費用5%。
② 開訓前一週內(含假日)申請退費者,退費50%。
③ 已開訓提出申請者,不予退費。
④ 開訓當天未到課者不予退費或延課,若遇特殊狀況請務必先致電本單位)
Ø以上退費之「退款日」採統一作業,將於此課程結束後的第五天辦理退匯,請提供華南銀行之帳戶辦理,非華南銀行之帳戶將於退款費用內代扣30元匯款手續費。退款一律採匯款方式作業,請確實提供本人之收款銀行帳號等資訊。如有缺項將無法完成退款。
課程內容
日期:112年12月23日(星期六)
認識精神病(一)症狀與治療簡介
認識精神病(二)預防與減緩失能
精神病人的日常活動安排
以人為中心的全人照顧基本概念
優勢觀點與復元理念
認識精神醫療與社區復健服務網絡
精神病人的社會參與
精神病人常見的特質
精神病人的個人衛生指導
精神病人的居家環境衛生指導
日期:112年12月24日(星期日)
如何與家庭維持適宜的關係與溝通
精神病人的人際關係
如何與精神病人溝通與建立關係
精神病污名與精神病人權益倡導
精神病人常見的行為問題與照顧技巧
精神病人之危機處理及因應
精神病人照顧服務個案討論
注意事項
1.學員需20小時全程參與課程,若有遲到、早退、缺席逾15分鐘,視同缺課等行為影響到認證,則不協助申請相關積分,請學員自行負責。
2.依繼續教育積分審定作業規定,上午、中午及下午簽名都須由本人親簽,如查無簽名或代簽,將不給予時數及積分。
3.實體課程費用收據統一於課程當天發給,收據開立日期為開課當天,如收據需開立服務單位名稱者請務必事先告知本機構承辦人員。
4.報名時請自行確認個人資料為正確,若因個人個資錯誤,其證書恕不協助修正。
5.為響應環保,本課程不提供紙本講義,課程電子講義於開課前傳送到課程報名時您填寫之MAIL,請自行下載課程電子講義。
6.課程當日攜帶長照小卡,以利核對簽到表上之證號正確無誤,課程結束後將無法變更,導致積分無法登入自行負責。
7.相關公告事項亦由報名的MAIL進行公告,請選擇不會被退件的信箱,因信箱未收到信導致權益受損者請自行負責。
8.學員執勤時間不可與課程重疊,如有冒名頂替簽到退、考試,或因違反規定致本課程積分無效者,主辦單位將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9.本主辦單位將視報名情況保留隨時修改、暫停、延後或終止本課程之權利。
10.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則另行通知擇期舉行。
11.課程當天皆有影像拍攝與紀錄,報名本活動即同意個人肖像權供主辦單位紀錄使用。
12.為保障智慧財產與著作權,課程中禁止照相、錄影、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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