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農體驗-走入友善果園採摘有機百香果,製作清涼的百香果挫冰
友善農法的有機百香果,一年一收,想要品嚐趁現在唷
07:00台北轉運站集合
07:30準時出發
09 : 30 – 11 : 30
體驗內容:採百香果 / 田園生態導覽 / 挫冰 diy
12:00午餐:自費:(農場用餐可享9折優惠)
16:00 回程
早餐:自理 午餐:自理 晚餐:自理
食農體驗一日遊 $1050/人
費用包含:
1.車資
2.摘採百香果體驗活動費用-體驗內容:採百香果 / 田園生態導覽 / 挫冰 diy(含農產伴手一份)
3.保險
4.作業費+小費
費用不含: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泡湯、飲料、小吃、私人購物費…等。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注意事項:
1.食農野餐活動,為我們用心規劃之體驗活動,凡3歲以上孩童、成人參加,都要依照活動規則收費
2.五歲以下幼兒可陪同參加,請家長自行照顧幼兒安全,陪同不另外收費,並不另外提供幼兒餐食。
3.百香果園為自然環境,建議穿著長褲、包頭鞋,以變更安心得體驗採摘樂趣。
4.採摘過程中,請遵守導覽老師的採果說明,請勿在果園邊吃邊採,或隨意丟棄果皮。
5.可攜帶防蚊液或遮陽帽。
(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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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觀甲字第5542號
旅品保字第北0844號
林秀貞(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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