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象棋協會第二十一屆『理事長盃』象棋比賽實施辦法
宗 旨:宏揚固有傳統文化,提倡正當休閒活動,提昇生活品筫,推廣棋藝活動。
主辦單位:臺中市象棋協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台中市醒修宮、臺中市議員羅廷瑋服務處
比賽日期:民國112年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九時起。
報到時間:民國112年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08:00~09:00時止。
比賽地點:台中市南區醒修宮(台中市南區國光路94號)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月07日前報名或人數額滿為止(將公告於各社群網站)
報 名 費:社會乙組300元,學生組200元 (比當日繳交即可,本會會員不收報名費)
報名方式:彭木桂 老師0988-007165 傳真報名:04-22732078
李家弦老師line報名:ID 04516888 (家弦) 電話:0961168207
比賽組別:1.社會乙組:四段(含)以下中部地區象棋愛好者(限30名)
3.學生A組:1~10級(國中以下學生,段位以上者報名社會組)
4.學生B1、B2組:11~20級(國小以下學生)
比賽方式:社會組比賽五輪,時間20+5;學生組A、B組比賽五輪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96年修訂版象棋比賽規則
獎勵:1.社會乙組之獎金如下:
名 次 | 冠軍 | 亞軍 | 季軍 | 殿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第七名 | 第八名 |
社會乙組 | 5,000 | 3,000 | 1,500 | 1,200 | 1000 | 800 | 700 | 600 |
2.各組錄取第1至第4名均頒發獎盃乙座, 學生各組5至8名頒發獎牌 。
3.學生A組各錄取前8名;第1至第8名頒發獎品、獎狀;
4.學生B組錄取前16名:第1至8名頒發獎品、獎狀,第9至16名頒發獎狀。
其他附則:
1.感謝本會理事廖斌龍贊助本次活動參萬元。
2.參賽選手大會提供午餐、茶水和紀念品乙份。
3.參賽選手應服從裁判員裁定,否則得取消比賽資格。
4.參賽選手請保持會場清潔,衣著整齊,勿穿脫鞋,保持小棋士優良風範。
5.主辦單位得視參賽者實際棋力,更改組別,參賽者不得異議。
6.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於賽前或當天修正宣佈之。
臺中市象棋協會第二十一屆『理事長』象棋比賽報名表 | |||
學生組 | 姓名: | 組別: | 電話: |
學 校 : | 棋力: | 指導老師: | |
社會乙組 | 姓名: | 棋力: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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