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研習對象:對本課程有興趣者,歡迎報名參加(不限 行業)
職安衛人員、監造單位、現場作業主管、各級主管(理級、長字輩、領班)、法務、工地主任、監工、工作場所負責人、包商、營造各種作業主管、各種有害作業之作業主管二、日期:112年12月17日 星期日 假日班09:00-16:00 6小時
三、★(預定)主題:講義 第32版 [DM版本- V1.2-112.11.21]
●與各級主管的(溝通)素材:歷年各級主管因職災被判刑的經典案例:為什麼主管「會」被判?理由?
●行政與司法的歧異:職安相關法院判決的眼光流轉 ~之於檢察官與法官的視角與思維
●職安署會不會移送「職安人員」給地檢署偵辦? →從一些檢察官的偵訊筆錄來觀察
●為什麼越來越多的民刑事案件將職安人員列為被告」?營造的現場型工安「首當其衝」❗❗❗
●職安管理辦法「第5條之一」所稱「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真的是「職安人員」的護身符?
●菜籽命?:104中捷案~職安人員為何判無罪 ●什麼是「責任原則」(Schuldgrundsatz)
●職安人員的職業風險?:指標判決(111.11/11)of太魯閣案~職安員被判刑4年
●太魯閣案~職安管理員被法官 判重刑~是否過度「制裁(Strafwürdigkeit)」?如何抗辯?
●職安人員之於[刑法276過失致死罪]的歸責基礎(Grund der Zurechnung)是什麼???
●「刑法保證人地位」之學說、種類、性質、法院見解 ●選擇「認罪」的優、缺點是什麼?
●講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何謂「證重初供」? 初供之階段性分類 與注意事項
四、講師:黃照雄 仲裁人/調解代理人(1983台北工專機械設計畢;2012財經法律碩士;1991起管理顧問公司 負責人)
1994年工業安全技師,專利師,1990年起受任[出席勞資爭議調解、公司常年勞資+職安法律顧問],2009年起BSCI驗廠顧問
專長:職業災害認定.補償及賠償爭議、勞資爭議處理、勞資仲裁與調解 代理人、智慧財產權、非訟案件、各種法律諮詢等37年法律實務經驗。(2023.8/30起~ 法院 專利案件 律師之協同訴訟代理人 No.25法院合法 出庭擔當)
五、費用:定價3,600元/人(含:講義、午餐及稅…等) 特價:2,900元
(南部班 學員)優惠價 : 2,300元 本協會 舊生優惠價 : 2,100元
六、上課地點:台南市新市區華美街65號2樓 ☎ 06-5999899(林小姐、黃小姐)
七、推薦好友:中華安全台南職訓官賴@359sknug|https://lin.ee/k9aNW2V
★特別說明:本課程不會發給「回訓時數條」,報名之前請「務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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