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特殊兒童照顧服務訓練課程』
依據:
依據衛生福利部指引,照顧服務員取得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證明後,始得服務未滿45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者也包括了特殊兒童,服務對象不再僅限銀髮長者,擁有特殊兒童照顧能力增加接案範圍趨顯至為重要,因此開辦此堂課程將提升照顧服務能力,對於特殊兒童照顧模式不再生疏,並能提升服務品質。
主辦單位:職物語長照事業有限公司附設桃園市私立樂職心綜合長照機構
參加對象及人數:7.上課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038號3樓(會稽農會3樓)
8.上課時間:09/17(日) 08:00-19:00、09/24(日) 08:00-19:00(報到時間:07:30-08:00)
9.課程聯絡人:03-3575-608 # 1(彭主任)
受訓學員經全程參與2天合計 20 小時之課程後始於發放結業證書。
(二)辦訓期間如遇天災或緊急事故,依各縣市政府公告停班停課之標準執行,若延期舉辦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三)已完成報名者,因個人因素不克參加,請透過line@官方帳號告知,經本單位同意得替換他人,或參閱下方退費標準取消報名申請退費。
(四)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學員自備環保杯。
(五)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敬請與會人員配合量體溫,配戴口罩等相關防疫措施,謝謝!1.開課日期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實際應繳納費用總額 80%,並酌收500元行政退費費用。
2.凡退費者須酌收行政費用500元。
3. 10/9 17:00之後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訓者,將不予以任何退費。
4.實際開課日當天未出席者,則不予以退費,費用亦無法延續下次課程使用。
5.若報名人數不足無法開班,將予以全額退費。
6.因天災或不可抗拒之緊急因素無法開班,或無法參與延期之課程者,將予以全額退費。
7.主辦單位保有時間、場地、課程異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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