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聯合舉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二、活動名稱: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法理與私權之實務研習營
三、研習日期:112 年 10 月 20 日(五)、21 日(六),計 2 天 1 夜。
四、研習地點:麗寶樂園-福容大飯店(台中市后里區福容路 88 號)。
五、A、研習費用:
1.學 員:每人$4,300元。
2.簽證人:每人$3,300元。
3.眷 屬:每人$3,000元(無參加研習課程,無宣導品)。
p s.以上費用計含餐費$2,600元以及場租、講師費、講義手冊、
保險費、大型遊覽專車、宣導品(眷屬-無)、咖啡、茶點等各項目。
六、B、住宿費用:
1~2 人房:一律每人$2,400元。
2~3 人房:一律每人$1,935元。
3~4 人房:一律每人$1,700元。
p s.如有需於 10 月 19 日(四)提前入住者,請於報名
時併予註記告知,以預先代為登記處理。
七、凡地政士全程參加本次研習營課程活動者,可獲專業訓練時數證明 10 小時
八、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