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12年志願服務人員基礎訓練計畫書
一、 依 據:志願服務法—志工教育訓練課程。
二、 目 的:為導引志工新秀投入志願服務行列,吸取服務知能,以建立正確服務理念及精神,熱絡志願服務,促進祥和社會之推展。
三、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二)、 承辦單位:新竹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新竹市政府委託財團法人亞洲大學辦理)
四、 時間:112年09月16日(星期六)09:00-16:00。
五、 地點:新竹市勞工育樂中心(新竹市東區田美三街2號)
六、 參加對象及人數:
新竹市志願服務團隊所屬志工、民眾,名額約100人
七、 活動流程及內容
時間 | 會議程序 | 報告單位 |
08:00-08:30 | 會場佈置 | 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
08:30-09:00 | 報到 | 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
09:00-10:50 | 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 | 社團法人新竹市智障福利協進會總幹事 劉玉梅 |
10:50-11:00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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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50 |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 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 社會工作室 小組長 闕昀珮 |
11:50-13:00 | 用餐及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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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50 |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 廖銨樺 老師 |
14:50-15:00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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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50 |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 民富社區 陳郭玉秀理事長 |
八、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填寫下方之表格。報名截止:8月25日(五),若名額提早額滿,將不開放報名。
(二) 中心報名:須備齊報名表。全程參與課程者可領取證書,遲到(超過10分鐘)缺課者則不得領取證書。
(三) 因故無法上課,請於課程前一週聯繫,以便其他民眾報名。
(四) 聯絡方式:電話5359785、mail:vol.hccg@gmail.com。
九、附 註:
(一)本研習不接受當日現場報名及代為簽名,全程未遲到、缺課者,由主辦單位發給結業證明書。研習當日不得替代、更換、攜眷。
(二)上課中隨堂點名,遲到超過10分鐘及點名不到者視同缺課。
(三)因汽車停車位需額外付費,請學員騎乘機車或搭乘其他交通工具上課。
(四)因活動場地不開放用餐,午餐請學員自理,活動結束後提供餐券或餐盒。
(五)基於環保考量,請自備筆、環保杯(僅供茶水)。
(六)課程中禁用行動電話,錄音及拍照需經同意。
(七)請共同維護環境整潔,請將垃圾隨手丟入垃圾桶並分類。
(八)通過志願服務人員「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者,得由志工運用單位向主管機關申請「志願服務記錄冊」。
十、 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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