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12年志願服務人員社福類特殊訓練計畫書
一、依 據:志願服務法—志工教育訓練課程。
二、目 的:為導引志工新秀投入志願服務行列,吸取服務知能,以建立正確服務理念及
精神,熱絡志願服務,促進祥和社會之推展。
三、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新竹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新竹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亞洲大學辦理)
研習名稱及課程內容 | 訓練時間 | 訓練地點 |
社福類特殊訓練 1.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1時) 2.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及工作內容說明(含實習) 3.社會福利概述(2時) 4.綜合討論(1時) | 9月24日(日) 10時~17時 | 香山市民活動中心1樓(新竹市香山區瑞光街25巷35號) |
六、報名方式:
(一)網路報名:請填寫下方報名資料。若名額額滿,恕不受理。
(二)E-mail或line官方報名:報名表填妥後,回傳至E-mail或line官方。
(三)因故無法上課,請於課程前10天聯繫,以便其他民眾報名。
為珍惜資源,無故缺席,且未於課程前10天來電完成取消,今年度不得再報名本中心課程。
(四)聯絡方式:電話5359785、E-mail:vol.hccg@gmail.com、line官方:新竹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請加入ID:@saz2868o)。
七、附 註:
(一)全程參與課程者可領取證書,遲到(超過10分鐘)缺課者則不得領取證書。
且本研習不接受當日現場報名及代為簽名,且不得替代、更換、攜眷。
(二)上課中隨堂點名,遲到超過10分鐘及點名不到者視同缺課。
(三)因汽車停車位需額外付費,請學員騎乘機車或搭乘其他交通工具上課。
(四)因活動場地不開放用餐,午餐請學員自理,活動結束後提供餐券或餐盒。
(五)基於環保考量,請自備筆、環保杯(僅供茶水)。
(六)課程中禁用行動電話,錄音及拍照需經同意。
(七)請共同維護環境整潔,請將垃圾隨手丟入垃圾桶並分類。
(八)通過志願服務人員「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者,得由志工運用單位向主管機關申請
「志願服務記錄冊」。
八、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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