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教師法暨其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暨其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規定辦理。
貳、甄選科別及名額:
※代理教師
甄選科別 | 名額 | 備註 |
國文科 | 代理1名 | 現職教師留職停薪代理1名,日或夜間(混排)上課,聘期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聘期屆滿前,若佔缺代理原因消失,代理教師應無條件解職。) |
會計事務科 | 代理3名 | 實缺代理3名,日間上課,聘期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
觀光事業科 | 代理1名 | 現職教師留職停薪代理1名,日間上課,聘期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聘期屆滿前,若佔缺代理原因消失,代理教師應無條件解職。) |
廣告設計科 | 代理2名 | 實缺代理2名,日間上課,聘期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
備註:
一、本校規模含日校(日間授課為主)、進修部(夜間授課為主),如因課程需求,錄取人員應無條件支援日間或夜間授課之安排,並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二、視實際需要備取,名額由本校教評會決定。
參、簡章公告時間及方式:
一、公告時間:112年7月20日(星期四)至112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如甄選科別無考生報名,則公告第2順位報名訊息,第3順位亦同,詳如本簡章伍、報名時間、方式及地點,請詳閱。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下列網站。
(一)本校網站(http://www.tscvs.ttct.edu.tw/)。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http://www.k12ea.gov.tw)。
(三)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網址 https://personnel.k12ea.gov.tw/tsn/)。
三、索取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於公告期間內至本校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列印,報名表件及切結書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白色紙張列印。
肆、報名資格條件:
一、積極條件: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始得報考:
(一)持有所報考科別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非現職教師,92年8月1日前未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10年以上)。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後,持有符合教育部「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對應甄選科別之「學科、領域、群科、專長」之合格教師證書。
(二)依師資培育法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並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同意應考人得以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當年度資格考試及格證明(如成績單)、修習教育實習成績通過證明等,先行切結報名,教師證書後補方式,暫准報名參加教師甄試,無法於112年10月31日前取得該報考科別之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三)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招考方式辦理:本次辦理第1順位報名未有符合資格時,辦理第2順位報名。第2順位報名未有符合資格時,辦理第3順位報名。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需具備之報名資格
1. 第1順位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第2順位報名:為第1順位無人員報名或未有符合資格者,得為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第3順位報名:為第2順位無人員報名或未有符合資格者,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二、消極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一)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
(二) 具教師法第14條至第16條、第18條至第19條及第21條至第22條規定情形者。
(三)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6條至第9條規定情形者。
(四)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五) 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之情事。
伍、報名時間、方式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
(一) 112年7月20日(星期四)至112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受理具備報名資格第1順位資格者報名。
※112年7月26日(星期三)中午12時以後在本校網站公告符合報名資格者名單,及是否開放第2順位報名。
(二) 112年7月26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112年7月27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受理具備報名資格第1、或第2順位資格者報名。
※112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4時以後在本校網站公告符合報名資格者名單,及是否開放第3順位報名。
(三) 112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12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時止,受理具備報名資格第1、第2或第3順位資格者報名。
※112年7月28日(星期五)下午4時以後在本校網站公告符合資格者報名名單。
二、報名方式:以電子郵寄並同時上網填寫本校教師甄選線上報名資料表方式報名
(一)報名電子信箱teach305@mail.tscvs.ttct.edu.tw,(郵件主旨請填寫「報名東商○○科代理教師甄選),人事室收件後將電子郵件回復已收訖,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報名者,不予受理。
(二) 本校教師甄選線上報名資料表https://www.beclass.com/rid=284b23e64b611c66f7a5,填表時間至 7 月 28日下午 2 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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