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屬您好:
目前住民已經住在護家滿180天或因其他因素,應符合申請今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故提醒您備齊以下資料,
1. 住民身分證影本1份。
2. 申請人(若非簽約人,尚須簽委託書)身分證影本1份。
3. 每個月繳費收據影本。
4. 住民存摺影本。(若已死亡,再請提供簽約人存摺)
5.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份或長照失能等級證明。
PS 1.當初有與家屬告知過收據務必留存,如需再請護家協助開立,一份繳費單(1個月)工本費$100元。
2.證件複印工本費10元/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