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12年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暨政令宣導會
二、目的: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為協助事業單位增進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專業知識,並能取得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特別針對本市轄內無一定雇主及中小型事業單位之勞工,由機關委託勞動部職安署認可的教育訓練機構辦理,以提升勞工對於工作環境安全衛生的危害意識,進而防止職業災害的發生,並保障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協辦單位: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
四、報到上課時間:112年09月05日(二),13:00至17:00,
課程時數:4小時 112年09月05日(二)12:30報到
五、報到上課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建國路99號4樓
六、開訓當日請攜帶身分證件
七、參加人數:60人
八、參加對象:年滿16歲以上對課程有興趣者
九、承辦人員聯絡資訊:03-3626828 劉小姐/張小姐
十、其他事項:
1.本次教育訓練全程免費均由市府預算支應,受訓期滿將核發在職教育訓練時數4小時證明。
2.報名錄取後因故不克參加者,請務必於開課日前(09月01日(五)中午前)來電告知,以免佔用資源
3.受訓期間提供茶水,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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