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有相關問題請洽詢04-26262334*712註冊組※
一、對象:經家長表單申請,家長並願意負責放學安全之本校在籍學生。
二、課後照顧日期: 112年8月30日起至113年1月19日止。
三、課後照顧時段:
(一)上班時段:每週三、五中午12:40~15:50。
(二)下班時段:每天16:00~17:30混合班。
四、收費:每期收費一次,中途退出者依市府退費基準辦理。
(一)於確定開班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二)確定開班後未逾本服務總節數三分之一 ,申請退費者,不論是否開始本服務, 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三)開班後超過本服務總節數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
三分之一。
(四)申請退費時達本服務總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五、上課地點及指導老師(依開班情形安排)
六、注意事項
(一)有關學童接送問題,請家長務必準時至學校接孩子放學。學生因故提早離校者,須由家長接送,接送時需由警衛先生電話聯繫通知,請家長在校門口耐心等候。
(二)放學時間請家長務必準時到校接孩子。
(三)請家長填選課後照顧時間,以便學校統計人數,每班上課人數15人以上,才能開班。
七、開班方式
編號 | 班別 | 開班時間 | 費用 |
1 | 三、四年級 | 週三五 12:40~15:50 | 80元*41天=3280 |
2 | 放學後班 (混和班) 一至六年級 | 週一~五 16:00~17:30 | 60元*101天=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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