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路好手踴躍的共襄盛舉,本活動因報名人數過多,致比賽場地無法負荷,故停止報名;造成不便祈請見諒!
★主辦單位將進行報名資料彙整,如不符規定,即汰除名單,正確資訊將公告於"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官網及FB,請密切注意!
★如有問題,請聯絡執行長-桃蘆體總幹事胡文彬0915-881246或留言;謝謝配合!
112年桃園市蘆竹區羽球趣味聯誼賽
活動計畫報名簡章
一、目的:配合「桃園超敢動 運動i臺灣2.0」計畫,推廣及落實全民運動,鼓勵全民參與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個人身體健康,提倡蘆竹區羽球運動風氣,以球會友,「友誼第一、比賽第二」體現「體育精神」,進而提升心靈更宏觀的層級。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
五、協辦單位: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羽球委員會、桃園市立蘆竹羽球館
六、贊助單位:無
七、活動時間:(期程):112年06月10日(星期六)08:00~19:00
八、活動地點:桃園市立蘆竹羽球館3樓(桃園市蘆竹區錦溪路69號)
九、開幕時間:無
十、開幕地點:無
十一、辦理方式:正規羽球賽(個人賽、報名制)
(一)參賽組別:(參賽球員年齡以112年減去出生年次計算。)
甲、學生組:
⑴國小中年級組:民國101年09月01日後出生(以身分證為憑)。
★參賽項目: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
⑵國小高年級組:民國99年09月01日後出生(以身分證為憑)。
★參賽項目: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
⑶國中組:民國96年09月01日後出生(以身分證為憑)。
★參賽項目: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
⑷高中組:民國93年09月01日後出生(以身分證為憑)。
★參賽項目: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
乙、社會組:
⑸青年組:民國83年次(含)後出生(29歲以下)(以身分證為憑)。
★參賽項目:男子雙打、女子雙打。
⑹青壯年組:民國73年次(含)出生(需滿30歲以上)(以身分證為憑)。
★參賽項目:男子雙打、女子雙打。
⑺壯年組:民國63年次(含)出生(需滿40歲以上)(以身分證為憑)。
★參賽項目:男子雙打、女子雙打。
⑻長青組:民國62年次(含)前出生(需滿50歲以上)(以身分證為憑)。
★參賽項目:男子雙打、女子雙打。
(二)比賽制度:
⑴各項報名低於3(隊)則取消該項比賽;視報名隊伍人數決定,得由大會決定採取分組循環賽或淘汰賽。
⑵各組賽制一局21分制,一局定勝負,11分換邊,20平分不加分。
⑶循環賽計分法:
①如遇三或三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該相關隊伍的場次計算,勝負判定依序如下:
a.分數:總勝分數除以總負分數之值,多者為勝,若其值仍相等則採點數判定之。
b.點數:總勝點數除以總負點數之值,多者為勝,若其值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三)比賽規定:
⑴除特別規定外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規定最新羽球規則(落地得分制)。
⑵參賽者依各組比賽時間提前30分鐘至「報到處」進⾏報到⼿續,須攜帶可供證明身份之文件報到檢錄。
⑶西點餐盒於11:00至11:30領取,逾時不再開放領取。
(四)比賽用球:採用摩亞公司生產之合格比賽用球。
(五)比賽球拍:自備。
(六)報名辦法:
⑴本次賽事每名球員報名只能擇一組一項,跨組或跨項視同無效報名且個人資料皆需登錄於報名表中,未登錄者不得出賽。
⑵個人資料保護法:依個資法規定,填報之個人資料,表同意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⑶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05月26日(星期五)止。
⑷聯絡人:①執行長-桃蘆體總幹事胡文彬;電話:0915-881246。
②競賽組-桃蘆體委羽球裁判組組長蔡忠杰;電話:0958-333855。
⑸活動費用:免費。
⑹報名方式:
①上「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https://reurl.cc/d7NYoy)填報
②收到線上報名自動通知信函(E-Mail)
③主辦單位將進行核對,無誤即報名成功!
④報名後報名者在報名截止日前可於系統中[查詢]、[編修]、[X不可取消]報名狀況!!
(七)趣味體驗營:
⑴活動內容:隨比賽進行羽球(發球過網或接球入桶)體驗並聘請教練指導教學。
(八)獎勵:
⑴報名參賽者贈西點餐盒一份。
⑵正規羽球賽(個人賽):各組選拔前三名。
獎項 | 個人/團體組 | ||
獎次 | 冠軍 | 亞軍 | 季軍 |
名額 | 取乙隊 | 取乙隊 | 取乙隊 |
獎勵 | 獎座乙座/人 獎狀乙只/人(僅學生組) | 獎座乙座/人 獎狀乙只/人(僅學生組) | 獎座乙座/人 獎狀乙只/人(僅學生組) |
(九)程序表:無。
(十)領隊會議:無。
(十一)保險:本活動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於活動期間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者應依自行需要投保旅遊平安險及個人意外險。
(十二)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員均應遵守本活動之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之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印製之『秩序冊』為依據。
3.比賽時球員應按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到場,比賽時間已到超過5分鐘而未能出場者,由裁判依時間判定棄權。
4.比賽中若球隊/員有違反運動精神,經查屬實,宣告奪權比賽。〔領隊、教練應負球員滋事之責〕。
5.所有之上場球員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承認之證件:
①身份證、
②汽、機車駕照、
③健保卡,
④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含應屆畢業生)。
⑤工作場所之認定,由出賽球員自行提供足資證明之文件(服務證或在職證明書等)。
6.所有場內球員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上場〕應於出賽前接受身份核對;若遇資格抗議時,當場不能提出身份證明文件者,取消其比賽資格及已得之成績。
7.完成報名之球隊/員,不得更換,若有違反,本會得逕行取消該球隊/員之參賽資格,並不得提出異議。
8.球員服裝之規定:
①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賽(請勿穿著白色運動服上場)、
②球衣背面縫貼大會發給之姓名布,違者取消其比賽資格(若大會未提供時,不受此限)。
9.大會不提供比賽雙方賽前之練球場地及時間。球隊/員被判為贏隊或輸隊後,都不得向大會要求繼續使用比賽場地。
10.申訴事項:
①球員資格之申訴,應於開賽前列隊提出,開賽後不予受理。
②「比賽中」若遇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臨場裁判員最後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異議。
③本競賽未設審判委員會,如有異議,應向臨場裁判員提出申訴,並繳交保證金伍仟元,轉請本會裁判長處理,一經裁定,不得再行提出異議。若申訴成立,退回保證金;反之,得沒收。
11.已完成報名之球隊聯絡人,應必填行動電話(緊急聯絡用);於報名截止前,本會如有去電而未能接獲時,應儘速回復,若因此導致權益受損,本會概不負責。
12.謝絕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認定之現役或退役甲組球員參賽。
13.如遇天災、颱風、雨天或急迫事件透過『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網站(https://www.luzhu-sport.org/)或facebook公告。
14.本辦法經大會會議通過實施,請各球隊/員確實遵守。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活動大會隨時修訂之,並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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