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長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精神疾病患者照護服務員20小時訓練』課程(第一梯)-
一、目的:「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服務對象已涵括49歲以下失能之身心障礙者,包含精神疾病(思覺失調症、雙極性精神障礙、憂鬱症等)之慢性精神病人亦在服務對象範圍,對於未來接受長照服務之失能精神病患,服務人員面對精神病人照護經驗及熟悉度不足下,期能透過本課程使長照服務人員更多了解及如何照護慢性精神病患。
二、審定單位: 申請中
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南市弘福社區關懷照顧服務協會
四、辦理日期:112年6月3.4.11日共20小時(第一梯次)
五、上課地點:台南市永康區北灣里大同街28號
六、參加對象:照顧服務員
七、招生人數: 招收40名,額滿為止。
八、課程費用:2,200元/人(含訓練講義、積分審查費、便當)。
團體報名3人同行:2,000元/人
九、報名方式:
1.網路報名:個人填寫表單提交,依報名先後順序至額滿為止。
2.須先完成匯款手續後,再填報名表提交。未完成繳款者,立即取消報名資格,不另行通知。
3.報名課程者可加入LINE:@620jfath福寶小學堂,方便詢問
4.承辦人:林素玲 電話: 06-2058167
(請於上班時間來電 08:30-17:30午休12:00-13:30)
十、繳款方式:匯款帳號
戶名:社團法人臺南市弘福社區關懷照顧服務協會
金融代號:700 (郵局)
帳號:7000010-31607792
十一、研習證明:
1.學員於課程期間須全程參與,受訓人員遲到20分鐘、缺課或請假者,即無法取得積分證明。
2.課程結束後繳回課程問卷調查表,發給「長期照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研習證明書。
3.上課當日請繳交一張1吋照片製作研習證書
十二、注意事項:
1.為維護課程品質請準時參加,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不發放 積分證明及退費。
2.原預計開課日期,如遇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政府公布放假者,該課程暫停實施並不另通知,原課程將擇期辦理。
3.本課程提供午餐備有茶包及咖啡包,請學員自備環保杯。
4.請學員注意上傳資料須確認正確,若有誤製作結業證書資料錯誤,需繳交工本費100元重新製作,以掛號方式寄回填寫 地址收件。
十三、參訓學員繳納費用後,因故要求退費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款若以匯款方式退費者,匯款手續費由報名者自付。
1.報名後至開課日三十日前退費者,酌收行政費300元,剩餘費用退還。
2.實際開課日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前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30%。
3.實際開課日八至十五日內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50%。
4.開課前一周至開課當日所繳納費用不予退還。
十四、為保障學員課程報名優先順序,開課前10日如無法如期參加者,恕不接受調課至其他梯次,僅能以第十三退費方式退款後,再行報名其他梯次,敬請配合。
十五、本會保留師資、授課順序等彈性變更權利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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