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因應高齡化來臨,已開啟長照2.0 福利服務,本院致力推動失智症者之照顧,經由課程進行建構專業照顧者專業知能,提昇失智症者的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
三、主辦單位: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四、協辦單位: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五、課程地點: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路482 號 4 樓(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第一會議室)。
六、課程時間:
112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4 月 01 日(星期六)。
七、招生對象(兩種):請有上過此課程之學員,勿再重複報名,謝謝(主辦單位保有異動之權利)。
A據點(失智據點、醫事C、社照C、原民文健站)工作人員(因據點未屬長照司之積分認定,據點工作人員受訓完成後僅有證書,沒有長照人員積分)。
B現任於社區式、居家式長照機構並進行失智個案服務之照顧服務員(已領有照顧服務員執照並且執業中之照服員,結訓完之結業證書需由任職之長照機構協助於衛福部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上傳結業證明書掃描檔,此專業加級認定才可生效,若因個人未執業而未符合長照積分認定資格,非屬本共照中心開課單位之責。
八、招生名額:
共30名。
九、報名時間:
30人額滿為止。
十、繳交文件:
課程第一天(112/03/31當天)請繳交下述文件並入自備信封:
A兩吋照片一張(背後請註明姓名及身分證號碼)
B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C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書或單一級證照影本一份
D信封一個(可放入A4證書為佳,請自行填上姓名及收件住址,並請將郵票貼好)
E郵票共36元
十一、收費標準:
免費。
十二、申請積分:
長照人員積分申請中(相關長照積分總時數由審核單位核發,非本開課單位裁定)
十三、相關證書和積分發放標準:
學員需 :
(1)全程參與課程並完成二天課程的全部簽到及簽退
(2)筆測分數達80分以上,且同時達成上述(1)及(2)條件後,方可發放證書和積分
十四、注意事項:
1.此課程提供紙本講義。
2.此課程不提供午餐,現場亦無提供便當代訂服務。
3.為響應環保,本院不提供杯子,請自備環保杯。
4.因應防疫,會場內禁止飲食,請配合醫院因應疫情隨時調整防疫措施,備妥健保卡,全程配戴口罩。
5.本課程主辦單位保有課程變更、報名人員異動之權利,如有調整以公告為準。
6.本課程申請有長期照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若無完成課程規範之簽到退,則不協助申請長期照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亦不發予證書,
7.課程結束後,受訓證明若因個人因素(如:遺失或個資錯誤),恕不補發或修正。
8.筆測分數未達80分以上,亦不發予證書及積分。
9.如對本課程相關問題詢問請於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00電洽本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07)803-6783分機3599 鍾小姐。
十五、課程議程:
時間 | 主題 | 講者 | |
3/31 (五) | 08:00-08:30 | 報到 | |
08:30-10:30 | 認識失智症 |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長照醫養中心 李建勳 主任 | |
10:30-11:30 | 失智症者之營養照顧與飲食建議 |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營養室 謝芳珮 營養師 | |
休息 | |||
11:40-12:40 | 失智者口腔保健 |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咀嚼吞嚥障礙機能中心 吳佳倩 護理師 | |
12:40-13:00 | 午餐暨休息 | ||
13:00-17:00 | 失智者之日常生活照顧 | 松柏物理治療所 蔡承璁 職能治療師 | |
17:00-17:10 | 休息 | ||
17:10-18:10 | 失智者日常生活促進與活動安排 |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復健科 林婷瑩 職能治療師 | |
時間 | 主題 | 講者 | |
4/01 (六) | 08:00-08:30 | 報到 | |
08:30-12:30 | 失智症者之精神行為問題的照顧及危機處理 | 高雄榮民總醫院 高齡醫學中心 吳紀萱 個管師 | |
12:30-13:00 | 午餐暨休息 | ||
13:00-15:00 | 安全看視 | 高雄榮民總醫院 高齡醫學中心 吳紀萱 個管師 | |
15:00- 15:10 | 休息 | ||
15:10-19:10 | 與失智者溝通之原則與技巧演練 | 陳乃菁診所 蘇秋萍 照護主任 | |
19:10-19:30 | 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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