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好:本校為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父母安心就業,特於學期中開設課後照顧班,協助生活照顧及作業輔導。依照教育部及桃園市政府相關規定,規劃如下,請家長詳閱:
一、依據:1.教育部108.12.05修正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2.桃園市政府109.07.07修正之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二、實施時間:開學日至結業式前一天,週一至週五放學後至下午5:40
三、收費:
1.計費標準:依【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1)每位學生每小時收費25元(中午12:40放學,一天125元;下午3:40放學,一天50元)
(2)費用按月收取,採全程收費,學生請假不得申請退費,無論哪幾天不上課,皆以一整個月計
(3)當月中途加入,收費按日另計;中途退出,當月剩餘日數不予退費
(4)以下金額為概估,實際以當月日數計費
年級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111學年下學期 一、二年級 1,100 2,700 1,900 2,375 2,325 10,400 三、四年級 800 1,950 1,375 1,700 1,725 7,550 五、六年級 650 1,575 1,075 1,475 1,350 6,125
2.分期收費:2-4月、5-6月,分二期收費。收到學校繳費單後,依繳費方式在「繳費期限」內繳款,並請自行「保留收據」
3.本校課後照顧班師資皆為外聘師資,為使行政作業順暢,請家長依規定期限內繳交費用,若該學期有欠費,將無法受理參加下學期課後照顧班。
四、報名:即日起至112年1月9日(一)截止,每班滿15人即成班
五、錄取:
1.弱勢(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情況特殊身份者優先錄取(需檢附證明),不須抽籤
*請檢附符合期限之證明文件
2.不具上述四種身分之學生,至報名截止日,如每班超過25人,則採電腦亂數公開抽籤方式錄取,亦排列備取順序,以供有名額時遞補
3.有逾時接回紀錄者,依累計次數排序於候補
4.公開抽籤時間:112年1月13日(五),抽籤結果會公告於學校網頁
六、課後照顧班內容:生活照顧、作業指導、閱讀、美勞、體能活動
七、注意事項:
1.參加課後照顧班,學生應遵守「瑞梅國小課後照顧班學生常規管理準則」,聽從老師的指導,違規者將予以記點並通知家長。
2.因校內人力有限,請家長務必於下午5:40放學,準時接回,若逾時接回2次,則予以記點。
3.違反規則或逾時接回記點累計達3次,即取消該學期課後照顧班資格,並按日退回剩餘費用。
八、經錄取後無故放棄者,取消下一學期之課後班報名資格。
九、若有疑問,請洽03-4825284#220 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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