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照顧班意願調查表
壹、辦理依據:依據本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貳、實施對象:本校一~六年級,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
參、實施日期:暫訂自112年2月13日【星期一】起至休業式前一天112年6月29日【星期四】止
肆、上課時段: (※實際行事曆屆時以學校公告為準)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年 級
課後照顧班上課時間
預估學費
備 註
一、二
年級
A班:週一、三、四、五中午12:00至16:00
9020元
(1)2/13(一)課後照顧班開課。
(2)請家長準時接送小孩。
A班16:00隨全校統一放學。
B班17:40放學
C班18:30放學
(3)2/18(六)補2/27(一)課程;
2/27(一)-2/28(二)和平紀念日,放假二天。
(4)3/15(三)~3/17(五)六年級畢業旅行。
(5)3/25(六)補4/3(一)課程;
4/3(一)~4/5(二)兒童與清明節連假,放假三
天。
(6)6/17(六)補6/23(五)課程;
6/22(四)~6/23(五)端午節連假,放假二天。
(7)暫訂6/8(四)六年級課後班最後一天,
6/9(五)畢業典禮。
(8)6/30(五)結業式當天無課後班。
(9)開課日期、結業式及學費為預估。
B班:週一、三、四、五中午12:00至17:40
週二16:10至17:40
5564元
C班:週一、三、四、五中午12:00至18:30
週二16:10至18:30
2782元
三、四
年級
B班:週三、五中午12:00至17:40
週一、二、四16:10至17:40
5564元
C班:週三、五中午12:00至18:30
週一、二、四16:10至18:30
2782元
五年級
B班:週三中午12:00至17:40
週一、二、四、五16:10至17:40
5564元
C班:週三中午12:00至18:30
週一、二、四、五16:00至18:30
2782元
六年級
B班:週三中午12:00至17:40
週一、二、四、五16:10至17:40
4568元
C班:週三中午12:00至18:30
週一、二、四、五16:00至18:30
2284元
伍、上課方式:
1.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依規定不做學科課業輔導及超前進度之教學活動。
2.為豐富課程內容,由班級授課老師視學生需要設計安排相關才藝課程、體能遊戲之教學活動。
陸、注意事項:
1.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唯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得免費參加本服務。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下列和兩條件,並於學期初先行繳納學費總額,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將依據補助金額比例統一退款。
※弱勢兒少補助者可採認為第四類學生具經濟弱勢及教養弱勢之資格。
經濟弱勢證明: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需備【111年度由國稅局開立之全戶所得證明,如110年所得資料;或社會局核發文件】。
教養弱勢證明: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等之戶籍謄本,或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申請第四類之學生請將上述資料備妥於112/1/13(五)12:00前備齊交至教務處課後班行政李老師。
2.請各位家長慎重考慮後,於112年1月7日(六)16:00前以下方式報名,以利編班作業,逾時交回若名額已滿,將列入候補名單,敬請見諒。ê擇一報名,勿重複報名ê
(1)「線上報名」-用手機掃描QRCODE報名。
(2)「紙本報名」-向教務處索取紙本報名表,填寫完將回條交至教務處課後班行政李老師桌上。
3.經調查結束後,若參加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滿15人開班】,得以同年級混合編班,或不予開班。
4.參加課後照顧班之學生,午餐可自理或自費參加學校中央餐廚,費用按月另計(由學務處辦理)。
5.退費說明:中途退出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6.參加本課程應遵守校規及教師指導,若違反校規屢勸不聽,得予以退班,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品質。
7.若有任何課程相關問題,請於週一~週五10:00~17:00電洽2222-5533 #817教務處課後班行政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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