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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照顧班意願調查表

活動日期:2023-02-13

活動說明

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小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照顧班意願調查表

壹、辦理依據:依據本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貳、實施對象:本校一~六年級,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

參、實施日期:暫訂自112年2月13日【星期一】起至休業式前一天112年6月29日【星期四】止

肆、上課時段:                                             (※實際行事曆屆時以學校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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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級

課後照顧班上課時間

預估學費

備     註

一、二

年級

A班:週一、三、四、五中午12:00至16:00

9020

(1)2/13(一)課後照顧班開課

(2)請家長準時接送小孩

   A班16:00隨全校統一放學

   B班17:40放學

   C班18:30放學

(3)2/18(六)補2/27(一)課程;

2/27(一)-2/28(二)和平紀念日,放假二天。

(4)3/15(三)~3/17(五)六年級畢業旅行。

(5)3/25(六)補4/3(一)課程;

4/3(一)~4/5(二)兒童與清明節連假,放假三

天。

(6)6/17(六)補6/23(五)課程;

6/22(四)~6/23(五)端午節連假,放假二天。

(7)暫訂6/8(四)六年級課後班最後一天

6/9(五)畢業典禮。

(8)6/30(五)結業式當天無課後班。

(9)開課日期、結業式及學費為預估。

B班:週一、三、四、五中午12:00至17:40

    週二16:10至17:40

5564

C班:週一、三、四、五中午12:00至18:30

  週二16:10至18:30

2782

三、四

年級

B班:週三、五中午12:00至17:40

     週一、二、四16:10至17:40

5564

C班:週三、五中午12:00至18:30

     週一、二、四16:10至18:30

2782

五年級

B班:週三中午12:00至17:40

     週一、二、四、五16:10至17:40

5564

C班:週三中午12:00至18:30

 週一、二、四、五16:00至18:30

2782

六年級

B班:週三中午12:00至17:40

     週一、二、四、五16:10至17:40

4568

C班:週三中午12:00至18:30

     週一、二、四、五16:00至18:30

2284

伍、上課方式:

1.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依規定不做學科課業輔導及超前進度之教學活動。

  2.為豐富課程內容,由班級授課老師視學生需要設計安排相關才藝課程、體能遊戲之教學活動。

  陸、注意事項:

  1.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唯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得免費參加本服務。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下列Œ兩條件,並於學期初先行繳納學費總額,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將依據補助金額比例統一退款。

  ※弱勢兒少補助者可採認為第四類學生具經濟弱勢及教養弱勢之資格。

    Œ經濟弱勢證明: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需備111年度由國稅局開立之全戶所得證明,如110年所得資料;或社會局核發文件

    教養弱勢證明: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等之戶籍謄本,或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申請第四類之學生請將上述資料備妥於112/1/13(五)12:00前備齊交至教務處課後班行政李老師

  2.請各位家長慎重考慮後,於112年1月7日(六)16:00前以下方式報名,以利編班作業,逾時交回若名額已滿,將列入候補名單,敬請見諒。ê擇一報名,勿重複報名ê

(1)線上報名」-用手機掃描QRCODE報名。

(2)紙本報名」-向教務處索取紙本報名表,填寫完將回條交至教務處課後班行政李老師桌上。

  3.經調查結束後,若參加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滿15人開班】,得以同年級混合編班,或不予開班。

  4.參加課後照顧班之學生,午餐可自理或自費參加學校中央餐廚,費用按月另計(由學務處辦理)。

  5.退費說明:中途退出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6.參加本課程應遵守校規及教師指導,若違反校規屢勸不聽,得予以退班,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品質。

7.若有任何課程相關問題,請於週一~週五10:00~17:00電洽2222-5533 #817教務處課後班行政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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