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2月16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11年12月講義目錄
1.勞工遭第十一條五款終止契約不服,調解願以十萬解決
公司提八萬破局,地院公司敗高院二十八萬調解結案。
2.負責人積欠營業稅勞健保費及勞退金,行政執行分署聲請
管收法院裁定抗告,管收與刑事羈押保障強度與密度不同。
3.勞資爭議調解委員無涉公權力行使,係訴訟外和解地院稱
非授權公務員,檢察官提起公訴地院判無罪未定讞。
4.債權銀行扣押債務人薪資合作社異議,確認薪資債權存在
之訴債權人要舉證,確認負責人有營利所得勞動強制調解。
5.資遣費案申請人對勞動調解條款提異議,經兩造同意法官
核定條款視為調解成立,民訴法第415條之1地院裁定異議駁回。
6.機車騎士路肩違規左偏擦撞娃娃車,失控至對向車道與曳
引車對撞死亡,僅曳引車有責強保第36條適用原則。
7.要保人兼被保險人壽險主約殘照附約,意外受傷元壽稱係
先天性水腦症不賠,二審敗依臺大及臺南醫院鑑定三審勝。
8.申請普通傷病給付勞保職保遭取消,感思覺失調症仍有工
作能力事實,被保險人既非終身無工作能力撤處。
9.駕駛與拼裝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失能,評議中心建議特補基
金給付差額遭拒,特補不適用金消法評議決定無拘束力。
10.貨運公司派遣勞工與要派單位廠長衝突,職場潛規則派遣單位
解僱勞工勞動調解,勞事法假處分民訴法第415條之1實例。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 時間:9時~16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亞洲廣場大樓)
電 話:0935523758戴班長
※大綱詳: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網址tilu.org →課程資訊 →讀書會
費 用:季繳3900元、單次15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 註:請自備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環保杯 (不提供紙杯、筷子)。
111年台北班時間:12/16 (保險工會)
111年台中班時間:12/23 (中華電信)
112年台北班時間:01/13、02/10、03/17、04/14、05/12、06/16、
07/14、08/11、09/08、10/13、11/10、12/15 (保險工會)
112年台中班時間:01/27、02/17、03/24、04/21、05/19、06/30、
07/21、08/18、09/15、10/20、11/17、12/22 (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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