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及11條辦理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屏東縣政府
主辦單位: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屏東縣家長協會
參、參加對象人員類別及時數:
一、家庭教育中心,法定至少18小時。
二、終身學習機構,法定至少6小時。
三、各級學校,法定至少8小時。
四、各類型大眾傳播機構,法定為鼓勵參與。
五、其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包含志工),法定為鼓勵參與。
肆、 本次活動訊息均登載於「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研習一律採線上表單報名辦理,報名人數以90人為限,以符合參加對象優先錄取,額滿為止;參加之教師、公務人員核予參加場次之研習時數。
伍、本次實體課程之出席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研習當日之教師以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派代。
陸、本次出席人員,請配合主辦單位所訂相關防疫規範。
柒、因資源有限,報名者務必確認當天可以參與課程,以避免資源浪費。
捌、其他未盡事宜,請洽本中心承辦人:電話:08-7378465#34
玖、線上會議室連結:meet.google.com/edz-ivkg-jvg,或代碼edz-ivkg-jvg
拾、詳細內容請參閱「屏東縣111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相關課程資訊請留意電子郵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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