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業醫學會
第111005期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師在職訓練 台北場
一、本學會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勞職授字第1100204884號)認可辦理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及相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機構。按「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師應接受每3年至少12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二、課程類別包含:1.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2.職場健康管理實務3.職場健康風險評估,每類別各2小時
三、報名方式:線上系統報名,報名表單每一欄位皆需正確填寫,若資料缺漏或不全致使無法完成報名者,請自行負責。
四、 課程時間、地點、報名網址:
倘若有場地變更情事,亦依規定重新報備獲准後,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訓練場地地點。
台北場時間:111年11月20日(星期日)09:00~16:30
上課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325號B1(三軍總醫院第一演講廳)
報名期限:111年09月30日至111年10月30日止。
五、研習費用:每人收費新台幣 3,000元整。
本期名額最高招收60名、候補10名,報名人數若不足15名時,則不開班。
另考量尚未修得該學分醫師,本期將優先入取今年未參加過本會辦理課程之醫師。
六、課程相關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將以E-mail方式通知課程各項訊息,請於報名時留下有效之電子信箱。
2.在職教育學分或時數:
對於全程參與本訓練課程之學員,於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相關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1)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師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時數6小時,請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30日至系統確認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
(2) 由執行單位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認可之醫師團體申請積分採認,時數依認證單位實際核給時數為準。
(3) 學員應於每堂課程前、課程結束後確實時簽到、簽退(不得有代簽到行為),課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
(4) 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者或發現代簽到行為者,將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請注意**
1.完成報名手續但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棄權,由候補醫師遞補名額,本課程不接受上課當日現場報名繳費。
2.報名完成後,若因故欲取消報名者,請於開課前十五日內,通知本會取消報名並申請退費
,需扣除所繳費用50%及匯款手續費用;開課前三日內不予退費。
3.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4.為提倡節能減碳理念,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且自備環保杯及環保筷。
七、繳費方式:請以匯款、無摺存款、ATM轉帳方式繳納
台灣土地銀行石門分行 銀行代碼:005 帳號:015-00108464-7
戶名:中華職業醫學會
(匯款完成後請將繳費證明傳真或Email至本會秘書處方報名成功。)
聯絡人:洪小姐、電話:03-4799595#325705,傳真:03-4992578。
E-mail:oma.org.tw@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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