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花蓮縣吉安鄉『鄉長盃』羽球競賽【競賽規程】
壹、主 旨:為帶動社區里民養成運動健身習慣,藉競賽達到敦親睦鄰之效,提升全民運
動風氣。
貳、指導單位: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參、承辦單位:花蓮縣永冠羽球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肆、協辦單位: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JH金鴻運動用品。
伍、比賽日期:111年10月22日(星期六)。
陸、比賽地點: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1號)。
柒、開幕時間:111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分。
捌、比賽組別:皆為團體賽(參賽隊數至少四隊始得列入賽程,各組報名原則滿10隊為上限,大會有權調整各組隊伍數量)
一、公開組:每隊限花蓮區域甲組球員兩名。
二、社會丙組:花蓮區域甲、乙組球員不得參賽。
三、羽球入門組:一般社會大眾且符合分級資格皆可參賽(曾獲花蓮縣市級比賽學生個人組前三名者不得報名入門組,須報丙組以上組別)。
四、親子組(趣味競賽):須為親子關係(父母或親戚長輩+子女等晚輩),免費報名。
玖、報名規範:
一、限花蓮戶籍或長期在花蓮工作愛好羽球運動之人士,符合報名資格者皆可報名。
二、每隊限報7人,每人限報名1隊(可兼報親子組),親子組每人限報名1隊。
三、參賽隊伍請依程度及身分報名,切勿降級參賽(花蓮區域公開及丙組球員名單以花蓮縣體育會羽球委員會網站公告為準,網址:https://reurl.cc/rRLe6O)。
四、為使賽事順行,凡報名者(含聯絡人及領隊等)均視為同意由本會將姓名刊登於賽程、比賽結果及投保事宜使用。
五、凡參賽選手及到場人員,均視同意由本會刊登比賽當日一切活動照片及影像。
六、如不同意上述規範,請勿報名;故凡報名者均視為同意,本會謹致謝忱。
拾、報名方式:
一、本賽事一律採網路報名:(註:報名表務必預先填列匯款帳號後5碼)
請至「JH金鴻運動用品」FB粉絲專頁公告之報名網頁進行報名。
(粉專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s22ss22ss2002)
聯絡人:林融教練,電話:0911-330-248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24:00止。
三、報名費:每隊新臺幣(下同)3,000元(含保證金1,000元,凡參加開幕式的隊伍將
全額退還保證金)。
四、繳費方式:轉帳
戶 名:花蓮縣永冠羽球協會
銀 行:花蓮二信 (代號:216 帳號:02000100028158)
五、報名後如於抽籤會議前退賽,所繳交費用扣除行政作業相關費用10% 後歸還餘款,若於抽籤會議後退賽,恕無法退費。
拾壹、抽籤:
一、時間:111年10月5日(星期三)下午3點整。
二、地點:JH金鴻運動用品(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二段168號貨櫃區)
三、參賽各隊請派代表出席,未到者統一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後不得更改球員名單)。
拾貳、比賽規定: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比賽通用規則。
二、比賽制度:比賽賽制視參加報名隊數決定,於抽籤時宣佈。
三、比賽方式:採三點雙打制,預賽採三點皆打之總分合計,得分高者為勝;決賽採三點兩勝制(先贏兩點為勝),各組參賽者皆不得兼點,出賽順序如下:
(一)公開組:若有甲組球員限打第一點男雙,二、三點男女不限。
(二)社會丙組:第二點須為混雙,一、三點男女不限。
(三)羽球入門組:三點雙打,男女不限。
(四)親子組(趣味競賽):依大會公告順序,於場邊唱名出賽。
四、計分方式:
(一)公開組、社會丙組及入門組每點皆採25分壹局定勝負,13分交換場邊,24平分不加分。【本會保留更改權利】
(二)親子組(趣味競賽):兩人一組,限時一分鐘,一人發球、一人擊球至場內擺放的九個箱子裡,進球即得一分,每個箱子僅能進一球,總共有15球機會,至多得9分,最多得分者取一名為勝,若有同分情形則進行PK賽直到最高分者產生。(一分鐘內兩人可交換發、擊球)
五、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並於賽前30分鐘前向大會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20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未依規定提出名單者以棄權論,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時間為準(以大會時鐘為準)。
六、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若隊伍出賽球員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可出賽球員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空點,而未排後之各點均判對方之勝點。(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可重新排點,唯球員不足一方無權重新排點)
(二)比賽期間若某隊球員因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
(三)出賽時,若有資格不符之球員,不得填入出賽名單中,如有填寫則判定為空點,空點後將不再繼續比賽,且立刻宣判比賽結果。
七、採循環賽制時,積分算法下:
(一)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棄權0分,積分多者為勝。
(二)2隊積分相等,勝者為勝。
(三)3隊以上積分相等,以積分相等之相關隊伍,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
1.(勝點和)-(負點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下判定。
2.(勝局和)-(負局和)之差,大者為勝,若再相等則以下判定。
3.(勝分和)-(負分和)之差,大者為勝。
4. 若再相等,則由裁判長抽籤決定之。
(四) 不服從裁判、裁判長之判決或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五) 該場執法裁判僅查核選手人證是否相符,若針對資格疑義者,由選手自行舉證抗議。
八、參賽隊伍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該場以棄權論,棄權後之其他賽程得依表訂時間再繼續比賽。
九、如遇賽程提前時,請依大會廣播出賽,如有特殊事故得依賽程表時間出賽,並不宣判棄權;但如遇賽程拖延,經大會廣播出賽二分鐘內仍未到場比賽者,即宣判棄權,不得異議。
十、本會受理報名以各組報名順序前10組為限。【本會保留受理更多參賽者報名之權限】
拾參、競賽相關規定事項:
一、本賽事係以推廣羽球運動為目的,期盼參賽者以球會友、享受羽球競技之樂趣,故請參賽隊依程度報名相符組別,切勿降級報名,本會有權於比賽時取消程度不符者之參賽資格。
二、比賽組別與賽程視報名隊數多寡而定,並由本會做最終之決議,不得異議。
三、出賽時,雙方參賽者核對身份無誤後開始比賽。比賽結束前,若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參賽者身份。
四、務必攜帶貼有相片文件正本以備查詢,若提不出證件者,裁判可判其棄權。凡發現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者,裁判員或裁判長可立即取消比賽資格。
拾肆、獎勵:除親子組外,參加隊伍名單內人員均有參加獎(紀念衫),各組參賽隊伍6隊以
上(含)取前3名,未滿6隊取前2名。
一、公開組:第一名3,000元(新臺幣,下同)、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
二、社會丙組: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
三、羽球入門組:前三名頒發獎品。
四、親子組:取第一名頒發獎品。
拾伍、申訴規定:
一、口頭申訴:對參賽球員有疑義時,應於比賽開始雙方上場(列隊)時提出,經雙方檢查身分證件後,如有不符合者立刻判定該點為空點,空點後則以條文第拾貳條第五項處理之。
二、書面申訴: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十分鐘內具正式抗議書經申訴人簽章,並隨附保證金新台幣三仟元整,送交大會審查,以大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抗議。若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若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收,不得異議,且抗議時間內比賽不得停止。
拾陸、紀念球衣參考尺寸表:參閱附件一。
拾柒、防疫聲明: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本賽事防疫規定隨指揮中心指示進行滾動式修
正並公告,請參賽人員務必配合實施。
(一) 參賽人員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如有疑似症狀、高風險接觸史、旅遊史
或快篩確診等情形,請勿參賽。
(二) 入場人員於休息區座位保持室內社交距離1. 5公尺。
(三) 進入場館期間,務必配戴口罩、測量體溫及酒精消毒等。
(四) 非場上比賽選手及裁判之人員,除飲水以外請務必全程配戴口罩。
(五)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網站資訊:https://reurl.cc/5lO8YV
(六) 疫情通報及傳染病諮詢1922專線。
(七) 消防及醫療機關:花蓮縣消防局:119
慈濟醫院:03-8561825
門諾醫院:03-8241234
花蓮醫院:03-8358141
拾捌、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布於「JH金鴻運動用品」FB粉絲專頁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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