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 10 條第二條第一款照顧服務人員,應接受失智症相關訓練後,始得照顧失智症者;接受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後,始得照顧未滿四十五歲之失能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者。
課程優勢與特色
1.具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書即可申請
2.具備申請「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照顧組合AA11 加給之資格(須取得長照小卡)
3.長照人員積分登錄(依長期照顧服人員訓練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
4.專業知能加分佐證,結訓後發給結業證書(無須再複訓)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復能協會
協辦單位: 輔英科技大學高齡及長期照護事業系、天心物理治療所
報名資格:已辦妥『長照服務人員認證』之長照人員或有興趣都可以參加
因屬認證課程,需於上課日期之前,取得長照小卡,尚未取得長照小卡參與課程者,依規定無法補登
無摺存款請在備註欄"寫上名字
上課時間&地點:8:00-19:00
(恆春) 10/28(六)10/29(日) 場地:洽談中
報名費用:----先行繳費在報名才算成功,不得更換人,團報不得跨區
1. 每位學員原價 2600元/人。費用含紙本講義、電子證書
2. 單位報名優惠價 2080元/人。費用含紙本講義、電子證書
3. 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學員優惠 2380元/人。費用含紙本講義、電子證書
4.需要紙本證書需要工本費200元(需提供2吋照片)寄至:高雄市三民區懷安街27號1樓
5.報名時請提供有效之email信箱,以利本會於課後以email寄發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請妥善保存,若遺失需要補發,本協會將收行政工本費100元。
繳費方式:中華郵政(700)轉帳戶名:中華民國復能協會賴玉丹
轉帳帳號:0041489-0385824
1.主管機關將不定時點名,稽查不在現場者一律視同曠課,將不發予證書,亦不退費。
2.請務必按時簽到及簽退,課程開始後及中途離席者逾時20分鐘、提早簽退者一律視同未到課,將不發放積分證明。
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請學員自備口罩。
免責聲明事項
(退費單請寫信3809003@gmail.com來索取退費單)
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費時,每月15日退款
1.於上課前21(含)以上告知者:退70%費用。
2.於上課前14天(含)以上-前21(含)告知者:退50%費用。
3.開課前14天(含)者,恕無法退還相關費用
因非個人因素申請退費時《全額退款需扣除300元行政費》
1.如人數不足未開班,課程費用將全額退費。
申請退費者須填寫退款申請單、提供繳費匯款證明及本人存摺封面影本(非郵局帳戶將於退款費內代扣30元匯款手續費),退款一律採匯款(請確實填寫收款人之收款銀行.分行.戶名.帳號),回傳至協會信箱3809003@gmail.com。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具有長照服務專業人員資格(或投入熱忱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入會費新臺幣1,2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會費新臺幣600元。
客服專線:陳小姐/王小姐 07-3809003 mail:380900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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