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
111年勞工健康服務模式分享會
一、活動簡介:為協助事業單位推動臨場健康服務,並增進勞工健康服務人員專業知能,特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及實務工作者,分享勞工健康服務執行經驗、職業病預防、中高齡員工適能評估等職場健康管理作法,期望透過互相交流,提升勞工健康服務品質,並強化落實勞工身心健康保護。
二、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三、執行單位:中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
四、參加對象: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及相關人員、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及其他等辦理勞工身心健康保護之相關人員(以勞工人數299人以下事業單位優先)。
五、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648a0b6269154bae57f),報名時間自111年8月16日上午10時起至各場次活動前3日止或額滿截止,活動開始前3-5日會以E-mail發出通知,對象以不重複報名為原則,執行單位保留篩選報名人數之權利。
2. 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3日前,以電話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通知其他候補者參加。
3. 若有報名相關或其他未盡事宜,請洽本活動執行單位,電話:04-23501501分機19 謝小姐,電子郵件:ohn03@ohs-tc.com
六、辦理時間及地點:
場次 | 日期 | 辦理地點 | 報名人數 |
桃園 | 9/15(四) | 桃園市婦女館301教室 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 | 100人 |
台中 | 9/23(五) | 國立中興大學(中科校區) 臺中市西屯區科園路19號212國際會議廳 | 100人 |
彰化 | 10/7(五) | 彰化縣農會中型會議室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13樓 | 100人 |
台南 | 10/13(四) | 台南文創園區長壽文創講堂 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16號 | 100人 |
八、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1. 全程參與本研習之人員,於研習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醫護人員)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相關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1)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或護理人員與相關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8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學分,請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30日至系統確認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另由執行單位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認可之醫事人員團體申請積分採認,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2)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核發在職教育訓練紀錄(課程結束當天發給)。
(3) 具有公務人員身分者,將另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2.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並請關注報名網址之最新消息確認開課情形,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變化。
3. 依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之疫情,為避免受訓學員於密閉訓練場所,因飛沫或接觸感染增加傳染風險,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肝臟、神經、血液或代謝疾病者(含糖尿病)、血紅素病變、免疫不全需長期治療者、孕婦等,於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流行期間,建議避免參加集會活動以確保自身健康。
4. 敬請配合佩戴口罩,報到時依序量體溫確認無發燒後(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身體不適者,執行單位有權拒絕入場參加活動),再以酒精消毒雙手後進入教室,並請各位學員注意自身之健康狀況,進出教室與用餐前後確實清潔雙手。
5. 基於資源有限,經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3日以電話向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通知其他候補者參加。當年度若報名參加本中心活動,因故未到場而未事先取消,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將取消一年內參與本中心所辦免費活動之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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