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水中運動協會辦理111年體育署基本急救術BLS
一、活動名稱:基本急救術BLS。
二、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 (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33363B號)。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署署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三)承辦(申請)單位:屏東縣水中運動協會
四、實施方式:
(一)研習時數8小時,並以集中連續性方式舉辦。
(二)講習期間請假或無故缺課超過總時數20%者,不發予結訓證書及退費。
(三)經全程參與講習,由本會授予救生員研習證書
五、研習日期、時數及地點:
(一)日期111年5月7日(六) 8:00至17:00
(二)總時數8小時。
(三)地點:屏東縣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生態研習中心。
六、課程內容:基本急救術BLS。如課程表(附件一)。
七、參加對象及資格:欲參加體育署救生員檢定者
八、講習費用: $1000
九、報名辦法及繳費方式:
(一)即日起至111年04月29日報名截止。
(二)報名方式:只接受網路報名, 請上網填寫報名表,並完成繳費。
(三)匯款帳號:第一銀行恆春分行:(007) 753-10-060486,戶名:屏東縣水中運動協會
(四)洽詢專線: 屏水運辦公室(恆春鎮槺林南路56巷35弄2號) 08-8883337,Line 0936083166 (周教練)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基本急救術BLS時數為8小時,需全程參與,遲到或早退者不核發證書。
(二)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申請救生員檢定者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並取得證明文件。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三)參加者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四)若遇氣候因素等特殊狀況須予延期時,當通告有關參加講習會人員。
(五)本辦法經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則仍依【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檢定辦法訂定實施。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第 期 體育署救生員安全講習課表 | |||||
日期 | 時 間 | 科 目 | 課 程 內 容 | 授課教練 | 備註 |
5/7(六) | 8:00 / 12:00 | 基本急救術 | 基本救命術概述、傷患運送、止血、包紮(頭部、手掌、懸臂帶)、心肺復甦術(CPR)、呼吸道異物哽塞 | 教練團 | |
13:00 /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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