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宜蘭縣參加全民運動會法式滾球代表隊選拔賽實施計劃
一、宗 旨:藉由選拔方式,推選出本縣滾球菁英,爲111年全民運動會做準備,期許為本縣於全民運奪得佳績。
二、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宜蘭縣體育會
三、主辦單位:宜蘭縣體育會滾球委員會
四、比賽時間:111年4月30日、5月1日(星期六、日)上午9:00~17:00(8:00領隊會議)
五、比賽地點:壯圍國中法式滾球場
六、選拔組別:
(一)男子二人組:
(二)男子三人組:
(三)女子二人組:
(四)女子三人組:
七、參賽資格:
(一)參加人員需檢附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限比賽日前一個月內申請)
(二)比賽當天每位參賽選手須準備國民身分證於報到檢錄查驗。
(三)每組冠軍優勝者代表本縣參賽111年全民運滾球代表隊選手。
(四)球員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一經發覺,即取消該隊比賽資格,其已賽各場比分一律無效。
(五)比賽開始10分鐘內,該參賽隊伍未出場時,視同棄權落敗。
(六)使用之滾球,其製造單位均須符合下列條件:競賽級滾球,且其滾球須通過國際滾球總會之合格認證。
(七)限設籍宜蘭縣滿三年之縣民參加(108年6月24日前設籍)。
(八)代表隊教練由各組冠軍隊擔任之(須具備C級教練證)。
(九)團體賽代表隊的預備選手得由冠軍隊從該項前三名隊伍選手中選出。
八、報名手續: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20日下午17時止。
(二)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RjZk9Z
(三)聯絡人:吳芳成(總幹事) 0919322844
(四)報名費用:每人100元。
九、技術及抽籤會議:
(一)比賽當天進行賽前領隊會議以及抽籤。
十、比賽制度:
(二)比賽號令開始後10分鐘,若某隊選手皆未到,即以棄權論。
(三)擲球間隔時間為50秒。
(六)申訴須於事實發生30分鐘內,以書面經該隊隊長或教練簽名後向大會提出,繳交保證金新臺幣參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十一、競賽規則:採國際滾球總會最新法式滾球規則。
十二、獎勵:
十三、本實施計畫呈報宜蘭縣體育會核准後實施,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佈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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