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反避稅條款於2016年三讀通過,至今多年,其中的各項制度與規範,有趨於完整;現階段,已區分為法人的反避稅架構、個人的反避稅架構,分別規範法人的持股模式,以及個人的持股模式。加上目前各境外地區紛紛執行的經濟實質法,以及金融機構所啟動的共同申報準則(CRS)機制,都讓使用境外公司架構的台商,面臨許多法遵成本的加徵與合法性的重新審視。
適合對象:中小企業負責人、高階主管、專業人員、創業
課程內容:
一、台灣反避稅架構解析
(一)法人反避稅架構與說明
(二)個人反避稅架構與說明
二、法人反避稅制度
(一)所得稅法43之1:反非常規移轉訂價
(二)所得稅法43之2:反資本弱化
(三)所得稅法43之3:受控外國公司制度(法人CFC)
(四)所得稅法43之4:實際管理處所(PEM)
(五)透析法人反避稅架構下的稅賦問題
三、個人反避稅制度
(一)所得基本稅額條例12之1:受控外國公司制度(個人CFC)
(二)所得稅法43之4:實際管理處所(PEM)
(三)透析個人反避稅架構下的稅賦問題
四、反避稅制度對台商投資架構的影響與調整
(一)台商應注意的法遵項目
(二)反避稅制度下的稅賦時點
五、Q&A
黃翊涵 Krista Huang/Ldobub@Ldobu.com
電話:02-2721-6880/傳真:02-2721-6887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148號10樓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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