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目的
失智症為許多長者常見的疾病之一,且因與一般失能老人照顧方式有所不同,故照顧服務員在不了解的情況下,會有不知如何應對之情事,故為了讓長者能有更專業的照顧,且延緩病程的惡化及舒緩主要照顧者的壓力,故依據衛生福利部訂定的「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讓照顧服務員參加訓練課程,在取得相關訓練證明後,始得服務失智症之個案,並讓長者能夠獲得更全面及專業的照顧。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安安社會福利發展協會附設臺南市私立安安居家長照機構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安安社會福利發展協會
四、上課日期:民國111年 3月26-27日(星期六日)共20小時 08:00~18:45
五、課程報名時間、對象、上課地點、人數、費用、方式。
1.報名時間 : 即日起至3月25日為止。
2.參加對象 : 從事長期照顧服務之相關人員。
3.上課地點:台南市歸仁區西埔二街78號。
4.報名費用:2000元/人 ;三人同行1800元/人。
5.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並請於報名後五天內完成匯款,完成匯款後請加
LINE提供匯款證明,始完成報名手續。
LINE ID:@805nfshx 匯款內容請包含:您的姓名、匯款日期、匯款金
額、帳號後5碼以利報名作業,感謝配合。
六、時數與積分認證 :長期照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七、匯款帳號:
戶名 : 臺南市安安社會福利發展協會附設臺南市私立安安居家長照機構
匯款帳號 :822 中國信託銀行(永康分行);
匯款帳號 :358-540-718067 聯絡人:許小姐 062016168
八、退款方式 :
學員已繳納訓練費用,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期前辦理退訓者,依下方式辦理:
1.活動前七天(含),退還70%之費用。
2.活動前三天(含)至活動當天,不予以退款。
3.退款方式 : 除中信銀行之帳戶,其他須另扣匯費 15元/筆。
4.然訓練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全數退還學員繳交之費用
(1)因故未開班。
(2)未如期開班。
九、注意事項:
1.為維護課程品質請準時參加,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不發放研習證明。
2.原預計開課日期,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經政府公布放假者,該課
程暫停實施並不另行通知,原課程將擇期辦理。
3.為愛護地球,請自備環保杯。
4.學員於課程開始後遲到30分鐘或結束前30分鐘離席者,缺課或請假者
無法取得研習證明。
十、時數與積分認證:
1.研習時數:20小時
2.長期照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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