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2-6歲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弱勢加額補助,補助目的不同,經濟弱勢家庭幼兒補助不因育兒津貼加碼,「變相減少」育兒津貼與就學教育的補助金額。政府更重視弱勢家庭幼兒的權益!
利益與影響
一、教育部國教署函文各縣市政府宣達,自110年8月起「教育部提供之5歲幼兒就學補助,比照育兒津貼提高額度」,第1胎1學期補助2萬1,000元,第2胎2萬4,000元,第3胎以上補助2萬7,000元,但教育部令中華民國110年7月29日修正「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部分條文 第四條附表三修正規定經濟需要協助幼兒每學期最高補助額度3萬元(採擇優請領),減少經濟弱勢家庭需要協助的補助金額。
二、經濟弱勢家庭子女仍依家戶所得級距,給予弱勢幼兒補助經費,雖然0-5歲育兒津貼加碼至4000元(半年24,000元),卻無法與就學補助共同請領,看似增加,實則減少,讓弱勢的家庭子女受政府補助照顧減少,請中央政府保障弱勢幼兒受補助之經費不變,經濟弱勢家庭更須要政府照顧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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