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新竹縣縣長盃定向越野錦標賽暨111全民運動會選拔賽
【賽事一號公告】
一、主 旨:響應政府推行體育政策、發展定向越野運動,讓縣民有規律正當休閒活動,增強定向越野技術水準。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竹縣體育會、新竹縣議會、竹北市公所、竹北市公所、北埔鄉公所、北埔鄉民代表會、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山城北埔產業觀光發展協會、北埔鄉兒少文教協會、竹風山水工作室、超越定向越野俱樂部、恊天宮文教推廣委員會(以上單位陸續增加中)
五、活動日期:110年11月21日(星期日)
六、活動地點:新竹縣北埔老街
七、活動流程:(實際賽事流程以現場公告為準)
時 間 | 內 容 | 地 點 |
08:30-09:10 | 各組別報到領取物資 | 鄧南光影像紀念館 |
09:00-09:20 | 選手熱身 | 鄧南光影像紀念館 |
09:20-09:30 | 活動開場/競賽規則說明 | 鄧南光影像紀念館 |
09:31 | 第一批選手出發 (每批選手間隔1分鐘) | 北埔老街 |
09:31-11:30 | 競賽時間(選手間隔出發) | 北埔老街 |
11:30-11:50 | 成績公告 | 鄧南光影像紀念館 |
12:00 | 頒 獎 | 鄧南光影像紀念館 |
八、賽事賽程資訊:
(一)賽事裁判長:賴韋綸先生
(二)賽事聯絡資訊:
1.連絡電話:0978-360358
2.電子信箱:orienteering.hsinchu@gmail.com
3.賽事網頁:https://www.facebook.com/CTHSHO/
(三)各組賽程資訊:於110年11月14日前公告【賽事二號公告】說明
(四)比賽地圖資訊:比例尺1:4000;規範 ISSprOM2019
(五)電子計時系統:以SPORTident電子計時系統為主,若有調整,將於最新公告發佈
九、賽事組別與參加資格:凡愛好運動、身心健康者皆可依組別報名參賽;惟一人僅可報名一組。
組 別 | 年齡限制與簡要說明 | 賽制 | |
1 | 國小男童A組 | 正就讀或設籍於新竹縣之國小4-6,男性。 | 順點賽 |
2 | 國小女童A組 | 正就讀或設籍於新竹縣之國小4-6,女性。 | |
3 | 國小男童B組 | 正就讀或設籍於新竹縣之國小1-3,男性。 | |
4 | 國小女童B組 | 正就讀或設籍於新竹縣之國小1-3,女性。 | |
5 | 國中男子組 | 正就讀或設籍於新竹縣之國中,男性。 | |
6 | 國中女子組 | 正就讀或設籍於新竹縣之國中,女性。 | |
7 | 高中男子組 | 正就讀或設籍於新竹縣之高中生,男性。 | |
8 | 高中女子組 | 正就讀或設籍於新竹縣之高中生,女性。 | |
9 | 社會男子組 | 不限年齡,男性。*111全民運選拔組別 | |
10 | 社會女子組 | 不限年齡,女性。*111全民運選拔組別 | |
11 | 青年組 | 年齡13-18歲(含)之青年,不限性別。 | |
12 | 家庭組 | 2-4人一組,不限性別,須一名成年家長及12歲(含)以下孩童。 |
※若該組報名組數未達6組,則依報名狀況合併或取消組別。(於賽事二號公告說明)
十、賽區資訊及禁止區域:
(一)賽區相關資訊: https://reurl.cc/Xl51XE
(二)賽事禁止區域:為建立賽事公平性,請參賽的選手及其教練自即日起禁止進入本次賽事各賽事場地禁制區範圍內,違反規定者,取消排名資格(DQ),各賽事禁制區如下。
十一、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
1.個別報名:至「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並完成繳費後,才算完成報名。報名網站 https://reurl.cc/emWR5M
2.團體報名(4組含以上):請寫信至本會信箱(orienteering.hsinchu@gmail.com),將提供團體報名表,再回傳報名資料即可完成報名。
3.本次比賽統一採取線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請各組選手提早報名。
4.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星期日) 23:59截止,額滿即提前停止受理報名。
(三)賽事報名費用:
組 別 | 費 用 |
國小男童A組 | 新台幣 350 元 |
國小女童A組 | |
國小男童B組 | |
國小女童B組 | |
國中男子組 | |
國中女子組 | |
高中男子組 | |
高中女子組 | |
社會男子組(選拔) | |
社會女子組(選拔) | |
青年組 | |
家庭組 | 新台幣 450元 |
(四)繳費方式:統一匯款至
中華郵政 700
帳號 0061524-0255279
戶名 新竹縣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在報名時,留下您的匯款帳號後五碼、日期、金額及匯款姓名>>
(五)注意事項:
1.每人報名僅限一項目一組別,不得重覆報名。
2.請審慎填寫報名資料,若因性別或年齡填寫錯誤導致分組錯誤不計成績者,不得要求退費。
3.凡完成報名手續繳費完成者不得要求更換參賽人名、比賽項目及要求退費。
4.手續不全、報名費繳交不足均以未完成報名手續處理。
5.本活動將以完成網路報名手續之繳費順序為依據、額滿截止,屆時活動官網將同步公告報名截止。
6.比賽期間,如有下雨,比賽仍照常舉行。除非有雷擊之可能與暴雨之發生,比賽將由主辦方決定是否暫停或者延期舉行。
7.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一律不退款。
※未經主辦單位合法同意報名、代跑或轉讓者,如有任何意外發生參賽者應負連帶保險理賠及法律責任。
十二、其他競賽相關規定:
(一)參加國中、國小「學校團體獎」的個人選手,比賽當天需攜帶本人有效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以利備查。賽事進行中,若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進行學校名稱與姓名、設籍地之比對選手,積分不列入團體成績,且賽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補檢錄。
(二)國中、國小學校團體獎以總積分排名,積分計算方式如下:
1.凡屬新竹縣內之國中、國小選手以學校名義報名,個人積分即計入學校團體積分。每一間學校最多計算10名選手之個人積分,男子選手與女子選手一同計算積分。
2.男子選手最多5名與女子選手最多5名,不可流用。
3.選手取得該組別第一名得積分10分,第二名得積分8分,第三名得積分6分,第四名得積分4分,第五名得積分3分,第六名得積分2分,其他名次積分1分。
4.選手未出發比賽(DNS),未完成比賽(DNF),取消排名資格(DQ)與超過比賽限制時間者(OT),積分皆為0分。
5.團體積分相同時,以得10分之次數多者勝。組別 | 名次 | 獎勵 |
全部組別 | 第一名至第三名 | 頒發獎牌&獎狀 |
第四至第六名 | 頒發獎狀 |
※家庭組前三名每組獎牌2面及獎狀依人數頒給、四到六名獎狀依人數頒給。
※國中團體獎、國小團體獎組之前三名頒發獎盃。(國中、國小,以學校團體獎總積分排名,男子選手與女子選手一同計分。)
十四、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之最新定向越野規則。
十五、活動申訴:
(一)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為終決。
(二)申訴應由領隊簽名蓋章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並需附繳保證金5000元整,以審判委員會之裁判為終決,認為審判委員會申訴不成立,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賽會期間所有公佈之公告與成績,於成績公佈15分鐘後則無法更正及無抗議權。
十六、性騷擾申訴管道:
對他人性騷擾者,若觸犯刑法,將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如遭遇性騷擾事件,可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或撥打110向事件發生地警察機關報案。
十七、注意事項:
(一)氣候:比賽期間,如遇下雨,比賽仍照常舉行。但有雷擊之可能與暴雨之發生,比賽將由裁判長決定是否暫停或者延期舉行。
(二)保險:本會將辦理100萬元公共意外責任險。參加人員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病歷者請勿參加,否則活動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參與人員應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並拋棄法律抗辯權。
※主辦單位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責任內所致之意外傷害理賠,如有考量保險保障範圍之不足,請自行加保其他有效之個人保險。
(四)為建立賽事公平性,請參賽的選手及其教練、領隊與陪同者,自公告日起禁止進入本次賽事限制區範圍內,違反規定者,取消選手排名資格(DQ),限制範圍以公告為準。
(五)選手禁制區:以『紅串繩』區隔,即為選手禁制區,選手禁止進入,違反規定者,取消排名資格(DQ)。比賽當天請所有選手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選手及其教練不得恣意進入賽區勘查場地或干擾比賽。
(六)請選手自備飲水。響應環保,請各隊於當日比賽場次結束、離開場地前將週遭環境整理乾淨,並做好確實分類。
(七)本會有權將此活動之錄影、相片及成績等,公告、展出、登錄於網站與刊物上,參賽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宣傳與播放活動。
(八)本縣各單位參加隊職員、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於技術會議、公開練習及競賽期間准予公假登記,工作人員含場地佈置期間給予公假登記。
(九)如有未盡事宜,將於比賽現場之賽事中心公告。
(十)因應疫情管制措施,請選手遵守防疫規定,並於報到時配合量測額温。
十九、111年全民運動會新竹縣代表隊選拔辦法於附件一說明。
二十、本競賽規程奉核定後實施。
----
附件一、111年全民運動會新竹縣定向越野代表隊選拔實施計畫
一、依據:新竹縣參加111年全民運動會選拔(遴選)總則辦理。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四、選拔時間:110年11月21日(星期日)。
五、選拔地點:新竹縣北埔老街。
六、報名資格:(需符合111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規定)
(一)戶籍規定:中華民國國民,於本縣設籍連續滿3年以上者,設籍期間之計算,以111年10月8日以前設籍本縣且中途未曾遷出為準。
(二)年齡規定:選手年齡依國際規格或技術手冊之年齡規定,須年滿十四歲以上(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未滿18歲之選手,應取得監護人之同意。
七、報名辦法:符合報名資格者,報名時,選擇【社會男子組】或【社會女子組】之組別參賽。
八、選拔賽注意事項:
(一)近2年曾獲得世界定向越野錦標賽、亞洲定向越野錦標賽國家隊之選手,以徵召方式入選新竹縣定向越野代表隊。
(二)選拔賽之成績,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各取最優前3名,備取1名。
九、選手、教練遴選方式:
(一)選手名額:正選男、女各4名,備取男、女各1名。
(二)教練:依據「111年全民運動會新竹縣代表隊教練遴選原則」辦理。
(三)管理:由委員會提名管理人員名單男女各1名,並經由選拔會議討論決議。
十、選拔及審查會議:比賽結束後45分鐘進行於新竹縣鄧南光影像館會議室辦理。
十一、抗議及申訴:
(一)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各競賽種類國際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公告成績後 30 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或蓋章,向該競賽種類之裁判長或審判委員(技術委員)正式提出。
(二)任何申訴均應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5,000 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二、不配合集訓選手之懲處規定:若入選代表隊之選手無故缺席集訓,由委員會提報體育會,經本縣全民運動會輔導委員會審議後,得視情況發函請選手繳回一部或全部之集訓費用,如情節重大者,併同取消代表本縣參與 111 年全民運動會比賽資格。
十三、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修正後公佈實施。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