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南藥理大學110學年度新生盃拔河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歡迎及加強新生休閒生活之照護,以提倡學生運動風氣與技能,並增進班際學生之交流。
二、主辦單位:嘉南藥理大學學生事務處。
三、承辦單位:嘉南藥理大學學生事務處體育促進中心。
四、協辦單位:嘉南藥理大學運動管理系。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7日及11月3日(暫定確定日期將另行公告通知) 。
六、比賽地點:嘉南藥理大學田徑場。
七、比賽資格:
(一)凡本校110年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之新生班級(含進修部)均可報名,以班為單位
組隊參加。
(二)每系每班限報1隊,每人限報名參加1隊,不得跨隊參加。
八、報名人數:每隊25人(另報名5人為預備員),下場每隊20名(男生15人女生5人),
若有疑問請電洽學校分機1216鄭欽嬴老師。
九、每場比賽採三局二勝制,每局40秒分勝負,勝負距離各2公尺
十、預賽採會前賽(由各學院先行比預賽,每學院取兩隊進入複決賽)。
十一、決賽採雙敗淘汰制。
十二、比賽時不得穿著釘鞋(含棒球、壘球、足球、塑膠顆粒等)。
十三、領隊會議及抽籤:日期、地點另行公告通知,各隊請派員參加,屆時未參加者由大
會代抽。
十四、比賽規定:
(一) 各隊應詳閱出賽時間,並於賽前二十分鐘向大會報到並領取出賽名單,填妥後於十
分鐘前提交大會競賽組,未依規定報到或提出名單者以棄權論。比賽時間如有更
動,以大會公告為準。
(二) 每場比賽前應將該場出賽學生證提交比賽紀錄台,以備查驗,未提交者不准出場比
賽。
(三) 未經報名註冊之人員,不准出場比賽。
(四) 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由該場審判委員判定,其判決即為終決。
(五) 被取消資格或棄權之隊,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並中止未完成之各項比賽。
十五、獎勵:取前三名頒發獎金(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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