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秀山國小110上學期課後活動班實施計畫 (升二年級生)
壹、依據:國小辦理課後活動班實施計劃
貳、實施方式:
一、時間:110學年度上學期之每週一、三、四、五中午12點至16點
(配合與高年級學生一起放學,但仍請家長提醒貴子弟注意放學安全或在路隊家長等候區親自接回)
二、班級人數:每班十五~二十人
(扣除政府補助學生後,自費生按線上報名和紙本報名方式各自排序錄取,額滿時不超收)
三、師資:由學校安排老師擔任
四、課程:
| 時 間 | 課程項目 | 活 動 內 容 |
1 | 12:00 --12:40 | 生活輔導 | 用餐指導、養精蓄銳 |
2 | 12:40 --13:20 | 學習輔導 | 作業指導、學藝活動 |
3 | 13:30 --14:10 | 學習輔導 | 作業指導、學藝活動 |
4. | 14:20 --15:00 | 學習輔導 | 作業指導、學藝活動 |
5 | 15:00 --16:00 | 綜合輔導 | 體能活動、戶外教學、整潔活動 |
參、報名時間與方式:採線上報名(75人)和紙本報名(5人)並行,將於秀山網頁進行錄取通知。
低收、原住民、身障學生於期限內報名者優先錄取,其餘依報名先後順序為原則,額滿截止。
*線上報名:請於6/15(二)~6/25(五) 至網站報名(可掃QR CODE,或至秀山網頁連結)
*紙本報名:請於6/15(二)~6/25(五) 上班時間,交下列紙本至游泳池警衛室。
肆、收費:
一、 市府政策:「使用者付費」不補助鐘點費,悉由家長負擔費用。參與學生每人繳交學費7429元
(此為預估費用,實際費用視教育局公告上課日後調整),於開學後4週起,學校印製繳費三聯單後繳納費
用,或向課後班老師繳交補助證明文件。
二、 政府補助對象:就讀本校之學生,符合下列各項之一者,免收學費:
(1)低收入戶學生:指 110 年度社政機關核定有案。
(2)原住民學生 :係指該生戶口資料中之身分註記欄有「原住民」之戳記。
(3)身心障礙學生:係指該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新北市鑑輔會鑑定證明文件。
(4)情況特殊學生(AB):須同時具備以下2條件AB,並備齊相關佐證資料經審核通過者,免收學費(目前政
府無補助,由學校仁愛基金支付學費) 請一定在開學後4天內交齊否則視同放棄申請補助。
A.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請向國稅局申請109年全戶全年所得證明清單)證明
經濟弱勢者。
B.教養弱勢: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提出戶口名簿各事項詳載之影本或居留證影本》或
父母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父母親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具備上述情形之一者。
三、 學生之午餐由家長自理或參加學校之營養午餐,繳費或申請政府補助。
四、 課後班學生上課超過一個月後,即不再受理退出退費。
五、 部分天數上課仍全額收費。
洽詢專線:2943-4353#811 教學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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