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依據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110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計畫
二、目的: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與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為協助事業單位增進職業安全衛生相關專業知識,並能取得相關證照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職業安全衛生協會
四、報到上課時間:110年05月11日(二)至110年05月13日(四),依下列課程表
110年05月11日(二)上午08:30報到
日期 | 星期 | 時間 | 課程名稱 | 時數 |
110.05.11 | 二 | 08:30~09:00 | 報到 | 0.5 |
09:00-12:00 |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 3 | ||
13:00-16:00 | 通風換氣裝置及其維護 | 3 | ||
110.05.12 | 三 | 09:00-12:00 | 有機溶劑作業環境改善及安全衛生防護具 | 3 |
13:00~16:00 | 有機溶劑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執行 | 3 | ||
110.05.13 | 四 | 09:00-11:00 | 有機溶劑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2 |
11:00-12:00 | 有機溶劑之主要用途及毒性 | 1 | ||
13:00-14:00 | 有機溶劑之主要用途及毒性 | 1 | ||
14:00-16:00 | 有機溶劑之測定 | 2 |
五、報到上課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建國路99號4樓
六、開訓當日請攜帶『一吋』證件照片4張(請勿使用生活照)、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份於報到時繳交
七、參加人數:60人
八、參加對象:桃園市轄內事業單位相關人員歡迎踴躍參加,惟每一事業單位以不超過2名為原則,辦理單位保留審查權利
九、承辦人員聯絡資訊:03-3626828 劉小姐/張小姐
十、其他事項:
1.本次教育訓練全程免費均由市府預算支應,惟證照費(160元)另行繳交,受訓期滿將核發教育訓練結業證書或期滿證明
2.報名錄取後因故不克參加者,請務必於開課日前(05月07日(五)中午前)來電告知,以免佔用資源
3.受訓期間提供午餐及茶水,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餐杯具
4.為因應『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措施,如有身體不適請配合辦理請假手續,並自備醫療型口罩上課。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