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ging    LOADING.....
歡迎來到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 !
免費、快速、簡單,輕鬆製作線上報名系統!
站內搜尋 承辦人員登入  · 註冊
最新活動 · 熱門活動 · 地圖搜尋 · 報名表範例 · 系統問題 · 功能說明

110年第56屆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客家歌謠親子組

活動日期:2021-03-01

活動說明

110年第56屆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實施辦法

客家歌謠親子組比賽簡章

一、宗旨:為使客家歌謠能傳承並扎根,鼓勵家庭踴躍報名。

二、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新竹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四、協辦單位:新竹縣竹東鎮民代表會

五、比賽地點:竹東客家戲曲公園。

六、比賽日期:

初賽

1100301 ()上午

日期時間暫定,以大會公告為主

決賽

1100303 ()下午

頒獎典禮

1100303 ()1730分參加頒獎閉幕典禮。

七、報名期間及方式:

報名期間

10912148時至110010817時止

1

郵寄

(以郵戳為憑)

310007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竹東鎮公所民政課】收

封面註明「110年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客家歌謠親子組」

報名最後二天建請以限時掛號郵寄

2

親送

竹東鎮公所民政課(請從杞林路87號進入)

3

傳真

03-5961247

4

電郵

ctt614hakka@gmail.com

註明【110年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客家歌謠親子組

5

線上報名

(1)搜尋「竹東山歌小旅行」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Hakkafolksongs/

(2)竹東鎮公所/首頁/客家山歌http://www.hcctt.gov.tw/

除親送外,其餘報名方式,請於報名後,上班時間來電確認是否完成報名。(專線:03-5966177525劉小姐)

八、參賽資格

1.凡有興趣參賽家庭,皆可報名。

2.每人限報1

3.每組限填寫報名表1張,請勿多組報同1張報名表,將不予受理。

4.得過106107108年本組第1名之隊伍,不得報名。

5.本項活動歡迎熱愛客家歌謠之外籍人士或外籍配偶踴躍報名。

九、規範及規則

選曲

1.大會提供客家委員會出版「客家歌謠選集」、「客家歌謠選集II」專輯之歌曲。

2.參賽者亦可自選已獲授權的客語歌曲或帶有演唱的念謠(含童謠、數來寶、相聲等)

3.演唱曲目非大會提供者,參賽者須自行取得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4.新北市童心童唱需自備伴唱CD

5.初賽與決賽不得選擇同一首歌曲

伴奏方式

(擇一方式辦理)

1.清唱

2.自彈自唱,可有不限身分伴奏3人,請於報名表註明伴奏姓名及樂器。

3.由大會提供音樂,限客家委員會出版「客家歌謠選集」及「客家歌謠選集II」內收錄歌曲。

4.自備伴唱CD,參賽者須自行取得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在外標貼上姓名、歌名,於報到時繳交給工作人員。

演唱人員

1.參賽者人數至少親子2-6人組成,其中至少一人年齡為3~15(即小朋友)

2.小朋友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姑、叔、伯、姨、舅……)

3.請於報名時,提供親子關係證明文件。

演唱時間

初賽每組演唱時間不超過5分鐘(不含上下台)

決賽每組演唱時間不超過8分鐘(不含上下台)

表演費

1.預計遴選6組進入決賽,凡入圍者頒發表演費,另頒發獎盃1座予得獎者。

2.如參賽隊伍表現未達預期水準,獎項得以從缺。

3.本組表演費,由一參賽成員代表領取(限成年人),並以該員為所得扣繳憑單之扣繳義務人。

十、評審委員及評分標準

評審委員

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

評分標準

演唱技巧50%、客語發音30%、創意表現20%。

評分方式

初賽採去頭去尾加計總分法;決賽採序位法。

十一、其他

報名表件填寫不全或有缺漏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未於報名截止日前繳齊全部資料,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完成報名後,參賽者不得要求更改曲目,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初賽比賽出場順序,採電腦亂數隨機作業抽籤,暫訂1100120日,公告於本所網站及「竹東山歌小旅行」臉書粉絲專頁。

參賽者於比賽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或其他證明文件)進行查驗。

參賽者應於比賽演唱前到達比賽地點報到、領取參賽證,如經大會點名,而未出場演唱者,過號後不得要求補唱。

參加獎(於初賽出場比賽之小朋友加贈文創品1)

參賽者須依主辦單位規定,服從尊重評審之評定,不得提出異議。

凡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將參與此次比賽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償且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種文宣(如鎮訊、光碟等)發行,或於電視頻道、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相關個人、團體或機關單位皆不得異議。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已詳閱「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主辦單位規劃於決賽當天邀請電視台錄影。

防疫期間,請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公眾集會、實聯制措施指引辦理。

如發生重大災害或是疫情,活動必須取消,最慢於賽事前一天在竹東鎮公所網站及「竹東山歌小旅行」臉書粉絲專頁公告。主辦單位以參賽者安全為考量,有權停止活動,參賽者不得有議。

十二、本辦法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之處,主辦單位擁有釋義權,將公布於竹東鎮公所網站。

 

報名時,請填寫及備齊下列表件:

 

報名表

切結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家長同意書

身分證明文件(或親子關係證明文件)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非選唱主辦單位提供之歌曲者,需檢附)






切 結 書

1.報名資料均填寫無誤,如經主辦單位發現有假借、冒用、偽造、舞弊等情事,一律取消報名(得獎)資格,並擔負一切法律責任。

2.本人同意將參與此次比賽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償且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種文宣(如鎮訊、光碟等)發行,或於電視頻道、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相關個人、團體或機關單位皆不得異議。

3.本人同意參賽客家歌謠親子組之表演費由代表人領取(代表人限參賽成員1人,成年人),並以該員為所得扣繳憑單之扣繳義務人。

4.   本人(選唱客家委員會出版「客家歌謠選集」及「客家歌謠選集II」以外歌曲或自行創作者)擔保參加「110年第56屆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客家歌謠親子組」活動所使用之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均合法取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及公開上映(限視聽著作)之授權無誤;如遭相關著作權所有人或第三人提出異議,本人願負起一切法律責任。

5.本人已詳讀本比賽簡章,並同意遵守主辦單位之相關規定、配合相關安排及遵從評審團之決議。

 

此致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全部報名者簽名:                       

                        

                        

                        

                        

                        

未成年者之法定代理人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110年第56屆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活動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所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新竹縣竹東鎮公所(以下簡稱本所)因辦理「110年第56屆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活動特定目的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姓名及聯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居住或工作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本所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所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本所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所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本所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所行使之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五)請求刪除。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所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所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所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本所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善盡監督之責。

九、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所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貴所上述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貴所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立同意書人(代表人):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110年第56屆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活動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家長同意書

家長您好:

為了保障您子女的權益,請務必詳細閱讀本同意書之各項內容。

1.新竹縣竹東鎮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辦理「110年第56屆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活動特定目的之需求,取得您自由提供的子女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本所將依法處理及利用您子女的個人資料。

2.您所提供的子女個人資料:姓名及聯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或聯絡地址)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子女個人之資料皆受本所保全維護,並僅限於公務使用。

3.您同意本所以您所提供的子女個人資料確認您子女的身分、與您進行聯絡、提供您本所之相關業務資訊,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4.您所提供之子女個人資料,若經檢舉或本所發現不足以確認您子女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本所有權終止您子女應享之權利。

5.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子女個人資料向本所(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請求刪除。但因(1)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2)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3)妨害本所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本所得拒絕之。

6.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本所將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7.本所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子女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應查明後,於電話或信函或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中,擇其適當方式通知您。

8.您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所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子女個人資料之效果。

當您親自簽章完成後,即視為您已詳閱並了解本同意書的內容,且同意子女參加本所辦理之「110年第56屆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活動並遵守所有事項,謝謝。

 

參賽者簽名:                     家長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範本供參)

授權者(以下簡稱本人或本公司)同意將本人(公司)所享有或原著作權人委託授權之歌曲                    (請填歌名)□歌詞□歌曲□編曲□錄音著作(即伴唱CD),授權予                 (報名隊伍之代表人)之團隊,於新竹縣竹東鎮公所舉辦之110年第56屆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活動中公開演出。

為配合活動規劃及曝光度,本人(公司)同意授權新竹縣竹東鎮公所及其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種文宣(如鎮訊、光碟等)發行,或於電視頻道、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本人(公司)願負起一切法律責任。另本次授權相關費用,概由報名者自行負擔。

 

此致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授 權 者:                   簽章

代 表 人:(自然人免填)       簽章

統一編號:(自然人免填)

身分證字號:(法人免填)

地    址:

電    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活動官網

活動地點資訊

地點:310台灣新竹縣竹東鎮新竹縣竹東鎮 (竹東戲曲公園)
more events
5
近期熱門活動...
© 2023 - 關於BeClass |  隱私權保護暨服務及聲明條款 |  聯絡我們  |  手機模式